叫瓦斯被收「檢驗費」 婆媽大嘆不合理
臺灣消費者權益發展協會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許多家庭主婦抱怨叫瓦斯被收取檢驗費,另外保證金退款也出現不合理現象。(柯宗緯攝)
有民衆叫瓦斯,因上一桶沒在3個月內用完,即被收取100元罰款。(柯宗緯攝)
近來高雄市不少家庭主婦反應,叫瓦斯竟被收取一筆「檢驗費」,以6kg瓦斯來說,原本580元,卻被收880元,業者稱因瓦斯超過3個月用完,必須收這筆「罰款」,民衆覺得被坑,但多半感怒不敢言,擔心以後叫不到瓦斯,但婆婆媽媽私下抱怨瓦斯行根本是聯合漲價,不甘願當冤大頭。
另外,民衆在第一次叫瓦斯,會被收取一筆1600至1800元鋼瓶保證金,但最後原桶請瓦斯行回收,只能歸還100至300元,民衆直呼不合理,最近紛紛求助臺灣消費者權益發展協會。
不過,瓦斯行業界指出,驗瓶費不是被業者賺走,而是民國100年起政府規定必須送檢驗廠,合格的鋼瓶才能使用,起初業者多半不好意思向民衆開口索取「檢驗費」,都自行吸收,但最近萬物齊漲,近兩年開始收取檢驗費,而非「罰款」。
臺灣消費者權益發展協會秘書長呂英瑋指出,家庭叫瓦斯通常叫大桶裝20kg較划算,但多半不會在3個月內用完。近來接獲多起投訴案件,民衆莫名其妙遭收取「檢驗費」,瓦斯行表示由於瓦斯沒在期限內用完,必須收取50至400元不等罰款,這項不成文規定近來在高雄市蔓延。
此外,消費者在第一次叫瓦斯時,會被要求支付1600至1800元不等的鋼瓶保證金,等同變相購買鋼瓶,但沒有收據等任何憑證,等到消費者不想繼續使用退瓶時,業者名正言順要依「定型化契約」範本第5條「容器每支不得低於300元」爲由,僅退還300元。
一名消費者指出,之前家裡有兩桶瓦斯,廚房及熱水器用,但後來改用電熱水器,瓦斯行到家中直接告知「你乾脆直接送還我,放在家裡也是不定時炸彈」,原本消費者是以2000元「購買」鋼瓶,但最後只被退200元。
瓦斯業界澄清,鋼瓶歸還時要看使用多久,畢竟有折舊問題,通常會與消費者簽訂定型化契約,當中寫明壓瓶費收多少,折舊換瓶如何計算退款,減少消費糾紛。每家瓦斯行收取的費用不一,「大家生意手腕不一樣」,建議消費者多方比價,如果認爲有疑慮、不合理之處,就換別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