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建立綠色低碳發展的制度導向 促進快遞發展
觀點網訊:1月5日,據交通運輸部網站,《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已於2023年12月8日經第28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觀點新媒體獲悉,修訂後的《辦法》共9章57條,主要內容包括:明確促進快遞發展的保障措施,建立綠色低碳發展的制度導向,優化快遞市場秩序的規制方式,加強消費者使用快遞服務的權益保護,體現快遞安全發展的制度要求,完善快遞行業治理的制度手段等。
其中,綠色低碳發展方面,《辦法》明確,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引導用戶使用綠色包裝和減量包裝,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開展綠色設計、選擇綠色材料、實施綠色運輸、使用綠色能源。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加強包裝操作規範,運用信息技術,優化包裝結構,優先使用產品原包裝,在設計、生產、銷售、使用等環節全鏈條推進快遞包裝綠色化。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優先採購有利於保護環境的產品,使用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包裝產品,不得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塑料製品。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積極回收利用包裝物,不斷提高快遞包裝複用比例,推廣應用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的快遞包裝。
同時,市場秩序方面,《辦法》指出,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在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範圍內依法經營快遞業務,不得超越許可的業務範圍和地域範圍。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設立分支機構,應當向郵政管理部門備案,報告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信息。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不得以任何方式委託未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的企業經營快遞業務。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不得以任何方式超越許可範圍委託、受託經營快遞業務。
總部快遞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對使用其商標、字號、快遞運單及其配套的信息系統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實施統一管理,履行統一管理責任。
總部快遞企業應當建立規範化標準化管理制度和機制,對使用其商標、字號、快遞運單及其配套的信息系統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實施合理的管理措施,保障向用戶正常提供快遞服務。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不得實施下列行爲:明知他人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活動仍配合提供快遞服務;違法虛構快遞服務信息;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信息;法律、法規以及國家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