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捷運逃票網紅「Cat紙袋人」 闖戲院拍片拒賠6萬 判決出爐

教捷運逃票網紅「Cat紙袋人」,闖戲院拍片拒賠6萬,遭北院判決拘役40日。 判決出爐。(圖/截自youtube/ Cat紙袋人)

訂閱近9萬的網紅「Cat紙袋人」去年6月拍攝「終身VIP!搭捷運再也不用錢!不花錢搭捷運的方法?」教導民衆如何在捷運逃票,引發爭議,事實上,此案之前的3個月,他曾因沒買票闖入西門町樂聲戲院拍片遭逮,事後又拒賠業者6萬元,遭檢方依無故侵入建築物罪起訴,北院日前將他判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

本名姓龍的「紙袋人」2020年3月25日晚間,夥同2名友人從後門闖入戲院,被抓包不理工作人員要求驗票閃人,電影院業者提告後,調解中要求6萬元賠償,但龍男以拍攝的影片沒太多人看爲由拒絕賠償,檢方遂依法起訴。

法院審理後,將龍男依他兩度闖戲院犯行,判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每日1000元,計4萬元。

龍男的爭議不僅擅闖戲院拍片,此案發生之後三個月,他拍影片教導民衆捷運逃票,還表示1個月可省下1500元,影片PO出後負評如潮,已遭網友檢舉下架,市長柯文哲獲悉後相當生氣,表示:「應該把他K一頓,肉麻當有趣」。

臺北捷運局事後也發表聲明譴責,並向捷運警察隊報案,要將他送法辦,龍男後來透過網路平臺發表聲明,強調自己3次逃票都成功,讓他覺得非常驚訝,所以纔會揭發此事,還反嗆捷運高層「對於站務員被懲處寫報告我很抱歉,但你們高層可以先解決問題再寫報告嗎?寫報告有毛用?」似乎認爲自己做的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