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官退出...責任更重 高中導師費調漲至3000元106年生效
▲教育部表示,未來教官退出校園,高中導師將分擔學生安全、諮詢輔導等事項。(圖/記者黃克翔攝)
教育部今(26日)宣佈,公立高中導師職務加給經行政院覈定後,106年1月1日開始,將從原本每月支給的新臺幣2000元調整到3000元,和中小學導師職務加給金額一致。
現行公立中小學導師職務加給月支數額,從101年起配合取消國民中小學教職員工薪資所得免稅,由原本的2000元調整爲3000元;但高中導師職務加給並沒有隨之調整,仍維持月支2,000元,衍生不一致情形,教團抗議聲不斷。
教育部表示,基於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3條文修正案,附帶決議要求應優先調整高中、職導師費至3千元;同時,107年新課綱上路後,將增加學生選修課程機會,需要導師在輔導、諮詢等工作的配合與投。
教育部也表示,依據立法院附帶決議,教官將逐漸退出校園,其所衍生之學校學生安全、諮詢與輔導等事項,也勢必得由導師承擔與分攤,導師職責負荷更形繁重,因此職務加給有調整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