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部指導地方納管浮具 釣團:還要犧牲多少人命?
釣客乘坐動力未滿12瓩的免牌照小船出航釣魚,並自主穿上救生衣,釣權團體也持續呼籲中央出面納管乘坐未具船型或動力未滿12瓩浮具、免牌照小船,應履行穿戴救生衣等安全事項。圖中船種爲經美國或歐盟認證的「快特船」。(中華民國磯探聯盟釣魚協會提供)
釣權團體強調,釣客夜間乘坐動力未滿12瓩浮具出海釣魚,一定主動掛置燈具,以免與其他船隻發生碰撞,中央也應出面納管。(中華民國磯探聯盟釣魚協會提供)
8月初,3男1女向業者租用保麗龍船後,從基隆望海巷海灘出海釣魚,未料返程途中船身失去動力,還遭長浪打翻,3人皆落海,1人被浪捲走,至今失蹤。據中華民國磯探聯盟釣魚協會執行長王昌凌指出,此次肇事業者長久經營出租保麗龍船,卻無「法」可循替乘客具保,乘客也不必強制穿救生衣,因目前未具船型或動力未滿12瓩浮具、免牌照小船無法可管,此類海上活動已成安全大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