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啓臣挺侯友宜:總統應儘速發佈緊急命令 提高防疫調度量能
國民黨主席江啓臣18日於中常會前表示,認同新北市侯友宜建議發佈緊急命令,希望中央必須就地方政府第一線執行防疫量能調度需求,是否需要突破現有法令限制。
江啓臣說,執政黨必須就地方政府執行防疫調度需求,突破現有法令限制,並且考量整體國際疫情發展快速,評估是否需要參採其他國經驗進行超前部署。
此外也提醒目前政府所援引《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7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爲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作爲相關縮限國人人身自由的法源,已經引起朝野疑慮。
他指出,國民黨團在法案審議過程中,也提出相關疑慮,可惜不爲執政黨接受。爲了避免後續行政訴訟的爭議,政府應該在法源依據上有更明確的說明,讓資訊公開透明,是避免增加防疫行政成本的最佳良方。
他表示,中央考量上述兩點發布緊急命令,以解決侵權疑慮,提高防疫工作調度量能,儘快迴應人民的疑慮。
針對新冠肺炎境外移入個案急速上升,新北市長侯友宜上午8點召開臨時應變會議。會議中,他表示不少民主國家都在關閉邊境了,中央必須即刻採取「阻絕境外」之作爲,若傳染病防治法不足以因應,中央該發佈緊急命令,限制第三級警告國家外國人入境。
防疫策略就是「阻絕於境外,管控於境內」,尤其臺灣是個海島國家,決戰點在於阻絕境外。近日境外移入的個案急速上升,對國家造成很大的威脅,令他感到非常擔憂,因此,建議中央即日起啓動三項作爲:
一、「限制入境」:30天內禁止第三級警告國家或區域的非本國人進入,如同紐、澳、加拿大、馬來西亞及歐盟之政策。
二、「限制出境」:限制本國人非必要不可至第三級警告國家或區域的旅遊。
三、「管控境內」:針對第三級警告地區回來的國人全面篩檢、居家檢疫。國外已經在鎖國,我們應該有更積極的作爲阻絕於境外,如果傳染病防治法不足以因應,該發佈緊急命令,就發佈緊急命令。
緊急命令是我國憲法賦予總統職權的一種,依照《憲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國家遇有天然災害、癘疫或國家財政經濟上有重大變故,須爲急速處分的時候,總統在立法院休會期間,經過行政院會議的決議,可以發佈緊急命令,作必要的處置,以取得時效」。
但《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項也規定,「緊急命令經行政院會議決議發佈,爲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但須於發佈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江啓臣主持中常會。(圖/記者羅婉庭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