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投入防疫者!醫院最高領2000萬績效獎金 6成分給第一線
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隨着疫情告一段落,將依據各界的防疫投入,給予績效獎金,這次的發放對象分爲醫院、診所、藥局及衛生所,依照不同的工作項目予以發放,其中6成必須分配給第一線工作人員。(林周義攝)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近半年,爲獎勵積極付出的第一線人員,包括醫事人員、清潔工等,衛福部醫事司今公佈團體績效獎金髮放原則,提供藥局、診所、醫院3萬到2000萬元不等的獎勵,其中6成必須分配給工作人員,領錢之前必須提供分配計劃,醫事司將在6月以後陸續發放獎金。
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隨着疫情告一段落,將依據各界的防疫投入,給予績效獎金,這次的發放對象分爲醫院、診所、藥局及衛生所,依照不同的工作項目予以發放,其中6成必須分配給第一線工作人員,包括醫事人員、行政人員、清潔人員等。
以醫院來說,可以申請的獎金有4種。首先,1月至5月疫情期間沒有羣聚的醫院,可依一般病牀牀數規模,發給150萬至500萬元,49牀以下150萬元、50牀以上99牀以下200萬元、100以上199牀以下300萬元、200牀以上499牀以下400萬元、500牀以上500萬元;其次,亦可按照收治的住院病例數(含疑似個案及肺炎個案),給予最高500萬元;
另外,醫院若屬於應變醫院或隔離醫院,且配合辦理防疫工作,表現優良者,可獲得最高500萬元;至於配合辦理防疫工作,如集中檢疫所、機場檢疫、通訊診療、指定機構檢驗數量等,表現優良者,可得到最高500萬元。石崇良表示,醫院若符合4項獎勵的條件,最高可得2000萬,以發生院內感染的北部醫院來說,第1項的獎勵就無法取得,等於少領500萬元。
診所方面(含衛生所),可得到的獎勵有3種。2月至4月疫情期間,當月開診天數達20天以上者,每家每月1可得萬元;若收治的腹瀉、呼吸道症狀病人較多,可依收治人次佔就診總人次百分比,按月發給1萬至3萬元,30%至45%可得1萬元、逾45%至75%可得2萬元、逾75%則可得3萬元;若配合直轄市、縣(市)衛生局辦理通訊診療,另可得1萬元。石崇良表示,診所最少可得3萬元,最多則可得到13萬元。
至於配合銷售實名制口罩藥局的獎勵(含衛生所),則依銷售實名制口罩累積總天數給予獎勵,20天至50天可得5000元、51天至75天可得1萬元、76天至100天可得2萬元、逾100天則可得3萬元。
石崇良表示,醫事司將在6月開始陸續發放獎勵,醫院、診所、藥局、衛生所不需進行申請,政府會主動告知,但在領取獎勵前,必須呈上分配計劃書,說明得到獎勵後要如何分給第一線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