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人員新手上任漏勾1項紀錄 易寶宏外役監坐「爽監」474天

臺北市信義區夜店殺警案中「星二代」易寶宏因臺北監獄漏勾有「毒品紀錄」造成獲准去外役監服刑,法務部矯正署副署長楊方彥說,承辦人2021年12月到任,2022年第一次承辦業務而造成疏失。

因臺北監獄承辦人疏失,易寶宏2022年3月25日獲准在武陵外役分監執行,直到上月因返家探視發生重大違規取消權益,2023年7月11日再由矯正署審覈、將易解送花蓮監獄一般監獄執行,易意外圖得474天外役監「爽監」坐。

楊方彥說,承辦人在2021年12月到任,2022年第一次承辦業務致出現疏漏,易寶宏曾有毒品觀察勒戒的紀錄,基本上,判決書有附卷,但承辦人只看判決書正面,以爲易是初犯,造成在審查表上的誤勾。

楊方彥還說,審查表除承辦人勾選外,單位主管也應做覆核,但主管也沒查清楚,所以本來處分2名承辦人申誡,現再加議科長,議處案已退回臺北監獄責成儘速再開考績會處理。

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事件發生時,他人在國外參訪,得知此事立刻要求法務部政風小組會同矯正署政風室查明遴選過程是否有不法情事,日後,也會要求矯正署對於遴選過程嚴格把關。

蔡清祥說,目前遴選外役監由各監所初核、由矯正署審查,修法的後續工作仍會持續進行;蔡說,外役監條例雖三讀通過,但有關行刑累進處遇、遴選辦法、受刑人返家探視辦法等,法務部已召開2次修法會議,今天要舉行第3次。

蔡表示,臺北監獄承辦人的行政責任部分,矯正署已進行了解,刑事責任移請廉政署立案調查,無論行政責任、刑事責任都要查明清楚。

矯正署副署長楊方彥。記者王聖藜/攝影

中山聯盟成員易寶宏(中)。聯合報系資料照片/記者李奕昕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