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殺警星二代易寶宏爽服外役監 北監最新懲處出爐
易寶宏(本報資料照片)
殺警案受刑人易寶宏,去年在臺北監獄服刑申請赴外役監時,因北監2名承辦科員漏勾選毒品紀錄項目,導致易獲遴選赴外役監服刑,引發軒然大波,北監7月將2名承辦科員各記申誡1次,但因外界懷疑北監「放水」聲浪難止息,矯正署退回北監再議,並要求追究單位主管責任,立委向法務部函詢本案懲處結果,法務部日前已函覆立委。據瞭解,北監二度召開考績會後「加倍」懲處,2名承辦科員各被記2次申誡、科長則因督導不周,記申誡1次。
「星二代」易寶宏因涉及北市信義區夜店殺警案,被判刑9年定讞,於2019年6月入獄,去年3月獲准至臺東戒治所附設的武陵外役監服刑,基層員警不滿,上網留言「學長白死了」,引發軒然大波,促成立院三讀通過《外役監條例》修正案,隨後易寶宏因休假違規被送回一般監獄服刑,並取消易在外役監服刑的188天縮刑,甚至易申請假釋亦遭駁回。
法務部長蔡清祥得知易寶宏外役監爭議後,指示法務部政風小組展開調查,政風小組7月11日、18日、19日3度赴北監調查,發現易寶宏雖符合報名外役監受刑人的法定門檻,但北監承辦人填寫審查基準表時,在毒品紀錄項目勾選錯誤。
法務部發現,出狀況的承辦人是2021年12月到任,2022年審查易寶宏申請外役監遴選,是他首次承辦這項業務;易寶宏有觀察勒戒紀錄,判決書雖有附註,但承辦人只看判決書正面,認爲易是初犯,因曾觀察勒戒不會被法院視爲累犯,所以產生誤會,在審查基準表有無毒品前科部分勾選「無」。而主管覆核時也未發現,這兩次的「離譜疏失」,以致易寶宏獲遴選至外役監服刑。
北監7月28日開考績會議懲處北監調查分類科科員、負責名籍的總務科科員2人各申誡1次,但矯正署認爲,對相關人員違失情節及懲處結果未臻周延,要求一併檢討主管監督不周責任,因此退回北監再議,責成北監儘速再開考績會核議。
據瞭解,北監日前已二度召開考績會,對相關人員「加倍」懲處,其中2名承辦人各被記2次申誡,至於2人的直屬科長則因監督不周,記申誡處分。據指出,法務部已經將北監3人的懲處結果函覆立委說明。
至於承辦人是否涉及刑事責任部分,矯正署8月14日將2名承辦人疑涉公文書登載不實罪嫌部分,函請廉政署偵辦,廉政署由肅貪組分「廉立案」調查,將就有無涉及貪瀆一併查明。目前廉政署仍在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