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聽合法有立案? 吳秉叡批特偵組魚目混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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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圖左)9日率幹事長高志鵬、書記長吳秉叡(圖中)及立委邱議瑩(圖右)、黃偉哲等人一同召開記者會,對關說案做出迴應。(圖/記者洪欣慈攝)
針對檢察總長黃世銘上午召開記者會,澄清對柯的監聽是取得臺北地方法院的同意,沒有違法問題,並公佈相關案號,民進黨團書記長吳秉叡痛批,特偵組是「魚目混珠」,根本沒有對關說一案立案偵查,當然沒有權力調王金平、曾勇夫、陳守煌等人的通聯紀錄。
外界質疑特偵組違法監聽聲音不斷,最高檢察總長黃世銘特偵組9日稍早召開記者會表示,對柯的監聽是取得臺北地方法院的同意的合法監聽,並公佈相關案號證實說法。至於外界質疑爲何沒有王金平的監聽譯文?黃則迴應,是因爲沒有申請對國會議長的監聽。
對於黃世銘說法,吳秉叡直指特偵組是在魚目混珠。他說,根據刑事訴訟法63條規範的特偵組權力範圍,特偵組僅就犯罪做偵查,不負責行政調查,而任何調查行爲都應要先立案號,但特偵組現在是以偵辦99年陳榮和貪污案來對柯進行監聽,公佈的案號與監聽票號也是對該案,對王、柯的關說案並沒有立案號,沒有案號就不能進行監聽、調閱通聯紀錄等偵查行爲,卻違法公佈王、曾等人的通聯紀錄,若特偵組要說自己行爲合法,「就請拿出關說事件的案號」。
吳秉叡說,關說案和陳榮和貪污案是兩個案件,特偵組對於關說案沒有監聽權,對柯的監聽也不是針對該案,反而迸出關說案外案,這就好像檢察官以搜索毒品爲由,拿到搜索票要到你家搜索,但毒品沒查到,卻對外公佈查到色情光碟,以此評判受搜查者品德低劣一樣,呼籲特偵組「不要再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