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樂福駁強索294億 公平會啓動調查
針對有關家樂福強收單一供應商高達數千萬開店贊助,甚至總金額高達294億之不實指控及報導,家樂福正式提出抗議聲明並將進行調查。家樂福表示,無論投訴者或報導者,請出示證明指控爲事實;無憑證之誣告已對家樂福的品牌造成負面影響,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對於媒體報導家樂福對供應廠商收取開店贊助費,總額高達294億,家樂福澄清「根本沒有這個數字」,且整個超市產業皆有依合約向供應商收取開店費用以共創利益;實際上,家樂福併購頂好後,所有硬體改裝投資總計花費僅十幾億元,而依合約向供應商收取的開店費佔全部支出不到四成,媒體的報導嚴重悖離事實。
爲了讓所有供應廠商明瞭各家合約差異,家樂福總經理王俊超亦積極寫信給各個供應商,進一步溝通說明;家樂福指出,收購惠康前就已與各供應商協商2020年度契約,並陸續簽訂完成,因此扣款的契約義務與家樂福結合惠康後的市場力量無關,何況也沒有所謂的「市場力量」,亦無以「市場力量」要求各供應商簽約等事。
家樂福表示,購惠康後投入約200人改裝團隊,全力支援原頂好超市改裝爲家樂福「Market便利購」,除了更換招牌,改裝內容更涵蓋門市整體系統包括自動櫃員機及會員紅利點數等,門市設施從斜坡、自動門、升降梯、服務中心、顧客休息區、空調、洗手間、燈光、貨架等更新,每店改裝成本約500萬至1,200萬元不等。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29日證實,接到11家公會陳情,目前已正式立案調查,若確實強索附加費用,可依《公平交易法》開罰,最高可處2,500萬元。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表示,與過去常見的上架費、或新店開幕慶賀花籃不同,「家樂福要求這些供貨商,要從營收抽取一定的百分比作爲贊助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