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檢察官食髓知味再騙老婦 警成功攔阻85萬元
臺南市柳營區一名65歲獨居老婦,遭詐騙集團假冒檢察官,以監管名義詐騙182萬元得逞,事後食髓知味,再以同手法欲詐騙85萬元時,遭臺南市警新營分局查獲,並緝獲出面取款的17歲詹姓少年等2人,全案由警方擴大偵辦中。
據被害人向警方報案指出,3月27日、4月7日在柳營區住處接獲歹徒來電,佯稱系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黃敏昌,因被害人涉及僞造文書罪,需監管其帳戶財產新臺幣182萬元,並派假書記官至被害人住處附近取款182萬元得逞。
歹徒食髓知味,4月10日上午,再次來電以同手法要詐騙監管其帳戶內現金85萬元,被害人始驚覺有詐即時報案,新營分局隨即組成專案小組展開偵辦,循線於10日上午9時30分許在柳營區中山西路一段261號前,當場查獲17歲詹姓少年、17歲許姓少年等2名取款車手,2人持僞造臺北地檢署公證科收據1紙準備向被害人詐騙。
▲警方將涉嫌詐騙車手詹姓少年2人移送法辦。(圖/記者林悅翻攝)
2名嫌疑人供稱,於3月中旬日在桃園市某家網咖,不詳男子詢問要不要打工賺錢,他們答應後留下連絡電話,約定10日上午在桃園高鐵站會面,當場交付每人手機1支、交通費6000元及公證科收據1紙,要求搭車到臺南市柳營區取款,全案移送臺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
新營分局長王森瑒呼籲年輕人,賺錢應循正當管道,切勿貪圖一時小利,以身試法,造成終身悔恨。另籲請民衆,舉凡假藉法官、檢察官、警察來電:「你的身分證、健保卡被冒用並涉及洗錢、綁架、擄車勒贖、積欠電話費等,要凍結帳戶(財產)或交付保證金或監管你的銀行存款等,而且不得對外泄露,不從就羈(收)押你」,或子女向錢莊借貸、與人作保現被綁架,強迫不得放下電話,並監控領款過程都是詐騙手法,籲請民衆接獲可疑電話,記得預防詐騙3要領『一聽、二掛、三查證』,並撥打165或110查證,以免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