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墜漁港害母溺斃 殺害直系血親!海軍士官羈押禁見
黃姓士官駕駛汽車墜入漁港,導致年邁母親溺斃,檢方聲請羈押獲准。(中時資料照)
高雄一名36歲海軍黃姓男士官,在昨天(24日)駕駛汽車,載着70歲母親墜入彌陀南寮漁港,導致母親溺斃。橋頭地檢署25日晚間舉行聲押庭,檢方基於保全證據且考慮黃男曾經輕生,以刑法272條殺害直系血親和老弱婦孺,聲押黃男。法官審理後,裁定羈押禁見。
黃男疑似不堪照顧母親的重責,24日帶着母親輕生。此事涉及殺害直系血親,對於是否有受人囑託或幫忙輕生一事,此事涉及刑法275條的刑度,檢方相當慎重,且考慮證據保存,因此聲押黃姓士官獲准。
依據刑法275條,受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人者,可處1至7年徒刑,幫助自殺則處5年以下徒刑。
對於黃母是否有失智的情形,檢警調查,黃母有健忘的情形,但因爲沒有就醫紀錄,此點還須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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