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害「小燈泡」 王景玉嗆法官:沒共犯幹嘛被羈押?

內湖女童命案兇嫌王景玉25日裁定續押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殘忍殺害「小燈泡」的王景玉25日裁定續押,他竟大言不慚地嗆法官,「我又沒共犯幹嘛被羈押」,甚至拒絕在押票上簽名,只願意蓋手印,完全未見悔意。

3月28日,王景玉殺害內湖劉姓女童慘,5月23日被檢察官處死刑,今天被移審士林地方法院。王嫌從囚車走下來時,面對媒體詢問不發一語,但他的身形明顯消瘦一大圈。

王景玉已經被羈57天,庭訊時他重申犯罪動機是「要殺一個四川小女孩」,讓他能傳宗接代;至於爲何要以砍頭方式行兇?他迴應古時候打仗都是直接砍頭,還「糾正」檢方起訴書寫23刀是錯的,他只砍了一刀。

士林地院法官認爲他涉犯殺人重罪且有逃亡之虞,裁定繼續羈押,王嫌竟舉手抗議並激動地表示,「我沒有共犯,幹嘛被羈押?」甚至對法官嗆聲「你不要玩地下黨」,並一度起身說「我都是站着跟法官講話」,當場法警壓下。

▼王景玉步出囚車時的畫面。(圖/記者楊佩琪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