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信嗆對蔡英文處死 前槍擊要犯藍信祺不起訴

北檢(陳志賢攝)

曾列名10大槍擊要犯藍信祺、去年寄信到總統揚言「要公開對蔡英文處以死刑」,被依妨害秩序罪嫌送辦,臺北地檢署認爲,藍男表達其個人政治立場,雖用詞激烈,但並無恐嚇公衆之意,認爲罪嫌不足,12日將藍不起訴。

另藍信祺曾於去年在臉書提及「要公開處決蔡英文民進黨國民黨」、「合法誅殺蔡英文,違抗命令極刑處死」被依恐嚇公衆罪嫌起訴,一審法鎮院都以藍男對現行政治體制、選舉制度不滿,雖文字過於偏激,但屬於政治意見表述,判決無罪。高院今年2月駁回檢方上訴,獲無罪確定。

自稱是「世界臺灣皇帝」、去年一度領表想參選總統的藍男,去年4月曾寄信到總統府,指「朕是民主憲政體制唯一合法統治政權」、「川普、習近平、普丁等人都是不法假民主憲政」、而蔡英文政府「實已經被法定證明不法假僞民主憲政政權」,要求蔡宣示效忠,並表示「不法佔據國家政權公開極刑處死」,事後被警方依妨害秩序罪嫌送辦。

北檢審酌藍男曾發表類似言論,獲無罪確定,因此參考高院見解,認爲藍男是抒發對於現行國家體制等制度的不滿,只是表達個人政見,雖然言論過激,但仍屬自由言論範圍,今予以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