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取締改裝噪音車 罰鍰6000元起跳
基隆市環境保護局今天表示,爲了打擊噪音,2月1日起若查獲汽機車改裝不符規定的排氣管,導致妨害安寧,至少開罰新臺幣6000元。
基隆市政府去年11月修正「基隆市各噪音管制區內不得從事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之行爲及其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汽機車行駛於道路時,若任意變更經主管機關噪音檢驗合格排氣管,或使用未經主管機關噪音審驗或檢驗合格排氣管,可依噪音管制法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命令立即改善;未遵行者,按次處罰。
基隆市環保局晚間發佈新聞稿表示,2月1日起,於基隆市使用未認證排氣管的汽機車,或任意變更經主管機關噪音檢驗合格排氣管的汽機車,並於行駛中妨害安寧,罰鍰6000元起跳;於夜間時段(晚上11時至上午7時)違反者,加倍裁處,並請車主立即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