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系列提醒之二:如何從容文明應對航班延誤

爲應對持續增長的來泰中國遊客,素旺納普廊曼機場對華航班增開20%,航班延誤率也隨之增多。今年1至5月份,上述兩個機場發生嚴重延誤5起,波及600多名乘客。作爲國際乘客,如何從容文明應對航班延誤?

一、航班延誤原因及乘客擁有的相應權利是什麼?

航班延誤原因主要分爲不可控(惡劣天氣、機場流量控制、政變、自然災害等)和可控(機械故障、臨時更換機組公司自身原因)。如系不可控,航空公司不會賠付,即使安排食宿,也是基於人道主義和改善服務質量的考慮。如系可控,乘客可要求航空公司改簽最近的航班並出具《延誤證明》,事後據此合法維權,獲取航班延誤險的保險金;如決定取消行程,可要求航空公司出具證明,確保售票全額退款。

二、國際航班延誤的規定是什麼?

作爲國際主流航空公司共同遵守的條約,《蒙特利爾公約》規定:航空公司應對航班延誤造成的損失負責。但以下3種情形,一是乘客無法舉證或證明損失與航班延誤有直接因果關係;二是航空公司已採取一切必要補救措施;三是延誤系不可抗原因,航空公司可不承擔責任。歐盟規定,航班延誤4小時以上,航空公司可爲乘客提供電話、傳真、餐飲服務,但無現金補償的規定和案例

大部分航空公司對航班延誤補償的通行做法是提供必要信息、食宿、交通機票籤轉等,其中食宿補償最爲常見,現金補償幾無可能。

三、“空怒族”這麼做,真的好嗎?

泰國機場的中國“空怒族”還真不少。泰方有關官員對此表示困惑不解。有現象是:部分遊客在飛機確認有困難無法起飛時,仍不斷催促航空公司,個別人甚至以“撞牆、跳樓”等威脅工作人員;飛機排除故障、可以起飛時,卻拒絕登機現場索要現金補償,嚴重擾亂機場秩序,影響後續航班進出。

“空怒族”肆意發怒、遷怒他人、無視公衆利益。2014年12月南京乘客大鬧亞航事件促使泰國航空局出臺規定:如乘客鬧事、傷人、威脅飛行安全,將被罰入獄2至7年,並交罰金8萬至28萬泰銖

中國駐泰國使館提醒:

1、航班一旦延誤,乘客應首先關注飛行安全,可向航空公司瞭解原因,儘早決定是否退改簽機票。如航空公司反應消極,可通過機場信息臺向機場管理局(AOT)投訴。機場管理局會向公司瞭解情況,敦促公司爲乘客準備相應餐飲住宿服務

2、低成本航空公司對航班延誤規定比較“苛刻”,如機票只退不改等。建議乘客訂票時,要求售票點發送航班是否準點短信提醒,或下載航班時刻查詢軟件,跟蹤航班狀態,提前做好應對。

3、文明社會,理性維權。維權的最終目的是儘早成行,而不是藉機牟利。至於拿設備出氣、堵機門、拒登機等違法行爲實不可取。乘客和航空公司在航班延誤事件中都不是贏家保持良好心態應對延誤,是國際乘客基本素養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