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ssica槓陸經紀公司「吞三次敗訴」! 拿不到酬勞還要賠天價違約金
南韓女團少女時代前成員Jessica(鄭秀妍)在2019年遭大陸經紀公司以違反合約提告,不但在大陸進行的一審、二審訴訟中接連敗訴,被索賠20億韓元(約5600多萬臺幣),申請將訴訟轉移到南韓進行三審,卻遭到大法院駁回,近日陸網又有眼尖網友發現,她在文件中已經列爲被執行人,必須賠償給原告公司。
▲眼尖大陸網友發現Jessica在文件中被列爲「被執行人」。(圖/翻攝Jessica Instagram)
根據陸媒報導,Jessica近日被網友發現已經列爲被執行人,申請執行的公司爲先前提告的「海寧新湃海潤演藝經紀」,此前,她在2019年被公司以違反合約索賠20億韓元(約5600萬臺幣),在大陸的兩次審判都敗訴,之後將訴訟轉移回南韓,卻被大法院駁回,她向大陸經紀公司貴州提吿也以敗訴收場。
▲Jessica與大陸公司的官司三次審判都敗訴。(圖/翻攝Jessica Instagram)
對此,大陸網友展開了激烈的論戰,有人認爲Jessica與大陸經紀公司簽約後,因爲限韓令沒什麼活動,公司因爲缺錢,「鑽漏洞」反手告她,然而她簽約後在大陸沒什麼活動,還沒拿到酬勞,卻還要反過來賠錢一千萬,直呼「新湃不給安排工作利用空子還想敲詐」,但也有許多人諷刺她「多次敗訴,不同國家敗訴,還洗白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