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准假釋仍可能被押 林益世求情:想回高雄照顧媽媽

高等法院今提訊林益世決定是否接押。(本報系資料照)

前立委林益世因財產來源不明罪遭判刑2年定讞,目前在八德外役服刑,因他申請假釋獲准,目前審理貪污罪更一審的高等法院今提訊他,審理是否接押。林當庭保證不會逃亡,請求讓他交保照顧老母親法官庭末諭知,將由合議庭評議後再決定。

高院開庭妻子彭愛佳全程旁聽。林益世承諾不會逃亡,一定會準時到派出所報到,希望能讓他交保,回高雄鳳山照顧70多歲的母親;辯護律師則說,2012年臺北地院裁定5000萬元交保後,每次都準時報到,且這筆錢至今未退,希望以限制住居替代羈押,並放寬報到頻率

林益世被控2010年擔任立委時,協助地勇公司取得中鋼子公司中聯公司轉爐石契約,及其下游中耀企業爐下渣契約,收受地勇負責人陳啓祥6300萬元賄款;另在行政院秘書長任內向陳啓祥索賄8300萬元未遂,且有1580萬元財產來源不明。

索賄8300萬元未遂部分已無罪定讞,財產來源不明部分,最高法院2018年8月底判2年徒刑,並罰1580萬元定讞,目前正在服刑,至於收賄6300萬元部分,最高院以判決理由不備發回更審,則判2年徒刑,並罰1580萬元定讞。

因財產來源不明的殘形剩約3個月,執行率近9成,林益世也繳清罰金1580萬元,矯正署本月10日已覈准林的假釋案,並報請法務部覈准,高院遂於今日提訊林,審酌要接押還是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