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燒玉井佛堂釀7死2傷!絕命死神曾文彥3度逃死 更二審仍判無期
▲男子曾文彥因與人發生怨隙及被拒入住,縱火燒燬真理前輩堂釀7死2傷慘劇,一審判死刑,臺南高分院更二審仍判無期徒刑,曾男3度逃死。(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臺南玉井真理家族前輩堂,2019年底發生火災,男子曾文彥因與人怨隙及被拒入住,深夜縱火造成7死2傷慘劇,曾男一審遭判死刑,二審臺南高分院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上訴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臺南高分院更一審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上訴臺南高分院更二審23日上午仍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判決書指出,曾文彥於2017年間,曾在臺南市玉井區真理佛堂前輩堂之北棟房間內居住過,因與他人發生糾紛而離開。他在2019年間再表達希望返回居住之意,遭真理堂負責人張和平婉拒,曾男即認張和平有所偏袒不公而懷恨在心。
曾男於2019年12月13日深夜11時50分,買了10公升汽油前往前輩堂,並在北棟1樓玄關及臨西邊走道附近處潑灑汽油,再持打火機點燃衛生紙後擲入潑灑汽油處,瞬間引發爆烈燃燒。由於北棟爲供人居住之住宅,大多爲木質裝潢,又僅有1處主要出入口,曾男點燃的火勢瞬間成爲大火,火勢迅速蔓延燃燒而焚燬住宅,另外還造成當時正在房間內休憩的多名住戶死傷,造成7死2傷的慘劇。
曾男縱火後因雙腳小腿部位亦遭火勢波及,他在雙腳傷燙傷下走到臺三線道路上,最後因痛苦難耐、主動撥打110報案。曾男在電話中坦承縱火併求援,臺南市警玉井分局警員趕赴現場將他逮捕,檢方聲押獲准,並依殺人等罪嫌,對他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認爲曾男預謀縱火殺人,手段冷血殘酷、泯滅人性,還對此舉洋洋得意,毫無悔意重判死刑。案件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審理時,認爲他自幼有「嚴重社會心理障礙」且治療不彰、符合自首條件等4項理由,改判無期徒刑,裭奪公權終身。
最高法院撤銷二審原判決發回更審後,臺南高分院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如今再上訴,23日上午臺南高分院更二審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三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