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該!溫州一批嫖客被抓……
主要違法事實:2020年9月3日,李**到永嘉縣甌北街道張堡嫖娼;2020年10月份的一天,陳**、王**、餘**到永嘉縣甌北街道張堡一足浴店嫖娼;2020年10月份的一天,李**到永嘉縣甌北街道張堡一蓉熔足浴店嫖娼;2020年10月份的一天,張**到永嘉縣甌北街道張堡工業街一足浴店嫖娼。
最終決定給予李**、陳**、王**、餘**、李**、張**行政拘留二日的行政處罰;給予陳**行政拘留二日的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決定書(全文或摘要)
主要違法事實:2020年9月24日,翟**在永嘉縣巖頭鎮某足浴店嫖娼;2020年10月25日,趙*在永嘉縣巖頭鎮某足浴店內嫖娼;2020年10月26日,王**在永嘉縣巖頭鎮某足浴店嫖娼。
最終決定給予翟**、趙*、王**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