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珊珊稱容積獎勵全國一致 藍綠議員批甘作法盲

京華城案容積率暴增引發討論,民衆黨立委黃珊珊稱容積獎勵全國一致。藍綠臺北市議員表示,不僅找錯適用法規,全黨甘作法盲,甚至等於自證有罪,質疑涉隔空串供。

京華城容積率於前臺北市長柯文哲任內暴增到840%,引發外界質疑。黃珊珊14日指出,監察院通過的京華城糾正案只看到商三容積率560%(法定容積),卻刻意忽略臺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此規定正是地方政府可經由細部計劃可自訂容積率獎勵。

民進黨臺北市議員簡舒培昨天深夜在臉書(Facebook)發文表示,民衆黨在全臺開講煽動仇恨之餘,做了一份懶人包主張柯市府給京華城20%容積獎勵不違法,結果漏洞百出,不是找錯法條、就是隻講一半,最關鍵的疑問一個都沒回答到,越顯得柯文哲給京華城這20%容積獎勵超級不合理、非常不合法。

簡舒培指出,民衆黨所提法規爲「都市計劃法臺灣省施行細則」,想拿臺灣省的施行細則套在身爲直轄市的臺北市,只會讓人家笑話沒讀書。

她認爲,民衆黨引用「都市計劃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34條之2還只敢講一半,因其明定「都市計劃範圍內屋齡30年以上5層樓以下之公寓大廈合法建築物,經所有權人同意辦理原有建築物之重建,且無法劃定都市更新單元辦理重建者…」,但京華城2001年落成、2019年歇業、2020年拆除建物,算來算去都不到20年。

簡舒培表示,爲幫柯文哲依法無據給京華城20%容積獎勵解套,身爲律師、前臺北市副市長的黃珊珊提出臺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都市計劃地區內, 市政府認爲土地有合理使用之必要時,得擬定細部計劃規定…容積率」主張於法有據。不過,黃珊珊卻迴避京華城細部計劃申請單位是「京華城股份有限公司」,難道它等於「臺北市政府」。

她指出,爲落實及有效管理臺北市的都市計劃,臺北市有1條法規爲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當中第11章「綜合設計放寬與容積獎勵規定」,就是北市府在辦理容積獎勵的法源依據,再次打臉民衆黨宣稱的臺北市並未規定通案原則。

簡舒培表示,柯文哲給京華城20%的三項自創容積獎勵項目韌性城市、智慧城市、宜居城市,若非獨厚、圖利京華城,爲何不是先修法,讓全臺北市都能比照適用,也更凸顯柯文哲同意給予的20%容獎就是獨厚京華城。

她質疑,京華城加速推動過程都與3次便當會有關,黃珊珊都有參與,在北市府決策過程中,公務員都示警可能違法時,是誰提供柯文哲相關的法律見解。

國民黨臺北市議員遊淑慧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黃珊珊一出手不是幫柯文哲戰清白,而是洗白京華城容積率,且黃珊珊所持錯誤法源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8月29日被約談當天,威京集團所發新聞稿如出一轍,這兩者說法再透過媒體放送讓羈押中的諸多被告都可看到,不知在法界人士看來算不算隔空串供。

遊淑慧提到,黃珊珊搬出臺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等於自證有罪。

她說,因爲京華城本來用的是都市計劃法第24條自提計劃,意即容積獎勵計劃及細部計劃是業者自提,北市府及都委會只是協助審查通過;但黃珊珊此言,變成是北市府認爲有必要主動幫京華城案修的。

遊淑慧認爲,北市府變成發動方,主動要給京華城容積獎勵,主動幫京華城修都市計劃。黃珊珊一句話幫京華城解套,卻害慘公務員,質疑柯市府爲何獨獨認爲有必要給京華城創設容積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