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桂芬 監理機關與業者雙贏

《臺灣銀行家》第178期 金管會法規調適平臺 討論激盪下的創新火花

自從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上任後,不只強調金融安全與發展並行,更設立「金融行動創新法規調適平臺」,旨在提供金融業者一個跨界溝通、法規調整的平臺。本次平臺銀行小組會議包含合庫銀、中信銀、一銀、臺灣中小企銀等都有相關的建議提案,並在本小組中與監理機關和學者充分討論後定案。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法遵長黃桂芬認爲,這是金融業者與監理機關溝通的新契機,亦促成監理機關與業者雙贏。

黃桂芬表示,傳統上金融業者多透過公會向主管機關反映建議,溝通成果往往不如預期。然而,新平臺的設置提供了更爲直接、迅速的溝通渠道,業者得以快速反映實務上遭遇的問題,主管機關也能立即做出迴應,整體而言,這一次的工作小組會議成果令業者相當有感。

黃桂芬從實務執行面指出,目前金融法規體系由上而下,包括法律、法規命令、行政規則、函示以及各公會自律規範,對於公開發行公司來說,尚須遵循證券交易所的規範。不同機關間的法規,難免存在重複或不一致之處,無形中增加業者遵循法令的複雜性與成本。黃桂芬期待藉由平臺的運作,簡化法規體系,降低金融機構的法遵風險,提升更高的經營效率。

當被問及平臺運作可能面臨的挑戰時,黃桂芬強調,任何金融監理政策的開放或法規調整,往往涉及多個主管機關,影響層面廣泛且複雜。她認爲,這是平臺有效運作所面臨的最大挑戰之一。金融業的法規監理覆蓋範圍龐大且影響相當深遠,每一項政策調整都可能對不同領域產生連鎖反應,因此她也讚許金管會各局處參與調適平臺委員在過程中能持雖審慎但不失開放的態度。

對於其他同業參與該平臺的建議,黃桂芬鼓勵業者應該主動參與,積極蒐集日常經營或是第一線同仁可能遇到的問題,不妨善用此平臺提供的機會。她認爲,金融業在日常營運中,難免會遇到法規適用上的難題或市場需求的變化,未來都可以透過平臺進行反饋和溝通,讓法規不再是業務推展的阻力,而是助力。

談到未來希望改善的內容,黃桂芬指出,金融業是受到高度監理的行業,但隨着金融科技、新金融商品的發展,市場環境變化迅速。她建議,監理機構應考慮給予業者更多的調適空間,特別是在新興業務或新金融商品的發展初期,應適度給予法規的緩衝調整期,給予業者一定的容錯空間。

此外,黃桂芬還強調,銀行的業務發展必須基於合規的基礎上展開,但有時法規與實務需求不一致,此時透過平臺的持續運作,業者能提案並隨時檢討不合時宜的法規,協助業者快速掌握市場機會,進一步促進金融產業的競爭力。(五之二;摘自第178期《臺灣銀行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