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芹/蔡英文要學柯文哲掀政治翻案風嗎?
文/黃光芹
臺北市長柯文哲因爲爲前中山國中音樂教師蕭曉玲翻案,一夕之間折損兩名首長,末了,還遭蕭奚落說:「走得剛剛好!」
一個首都市長,不護自家人,卻護政治同路人,不惜用政治手段推翻司法判決,真可謂:「殺敵一百、自損三千」。還好,柯市長符合蕭曉玲的政治正確,否則他在蕭與獨派的眼中,不也成爲非我族類,非殺不可?
誠如柯市長自己所說,他所做的決定,並非百分之百正確。尤其,當他爲蕭曉玲翻案後,蕭自己跑去上廣播節目,當被主持人詢及:「是否真有對學生辱罵下三濫、音癡?」時,她竟然失控拍桌嗆人,還自承:只罵過垃圾「而已」!這種現身說法,更坐實了蕭曉玲的不適任性,以及柯市長翻案的不適當性,簡直適得其反。
柯市長最錯誤的地方在於,他實在不該踏進政治的漩渦,對此案投射自己的政治主觀。
退一萬步說,蕭曉玲自認,在抗議前市長郝龍斌的「一綱一本」之後,短短三個月間,從連年甲等的優良教師,變成被訴十四項罪狀的不適任教師,並在兩天內,被以兩種事由解聘,猶如「江國慶第二」;但柯市長應知,此案早經行政法院判決蕭敗訴,縱使其後,監察院對臺北市政府提出糾正,但若據此要圖翻案,也已超過兩年的時限。
柯一手遮天,單憑草率的聽證程序,就要貿然撤銷原解職處分,不僅無法令自家法務局局長接受,還很可能令家長、學校恐慌,未來若審計部重演不支付阿扁違法加發清潔隊員獎金事件,不願回補蕭曉玲的薪資,則爭議恐將再起。
柯文哲處理蕭案,外界其實似曾相識。他上任之初,就以同樣的手法,處理「大巨蛋案」,先將郝龍斌、馬英九打成與趙藤雄同夥,再自當判官,判決一干人等都須被抓去關。最後抓賊的、反被賊抓走,打擊魔鬼的、也變成魔鬼。反自陷於泥淖之中,無法自拔。
近來,蔡英文總統涉入郭瑤琪案,有即將踏入柯文哲後塵之感。就像蕭曉玲一樣,前交通部長郭瑤琪在面對貪污判刑8年一事,當然界定爲冤案;尤其,一、二審法官,對她在臺鐵臺北車站招標案中,收受投標廠商南仁湖集團兩萬美金賄款,認爲無對價關係,因此判她無罪,直到更一審、更二審纔出現逆轉,改依職務收賄罪,重判她八年定讞。
這對郭瑤琪來說,無異冤上加冤,友人也不惜以「二二八事件」翻版相況。郭瑤琪的處境堪憐,入獄服刑、罹癌、保外就醫,別說她曾經是女性政務官了,就算對一位普通人來說,也難免有江河日下、長日將盡的感慨。因此,她想最後一搏。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自認含冤入獄,出書喊冤,獲得總統蔡英文的表態力挺。
就在郭瑤琪打算提出非常上訴之際,未料蔡英文竟然介入。她在政界友人代郭出書之際,對她寫信致意、表達不捨。文中出現:對於郭遭遇不公的司法審判入獄服刑,許多法界與社會人士都感到不平,她尤其不捨….等字眼。
她忘了,她學法出身,如今貴爲總統,應知非常上訴的否準,爲檢察總長的權力;就算經檢察總長向最高法院提出,其後還必須經過一連串的審奪。檢察總長由總統任命、經立法院同意,除非蔡英文想讓顏大和成爲「黃世銘第二」,否則她哪有置喙的餘地?
民進黨重返執政,高舉轉型正義大旗,要知道,所謂轉型,轉的應是正義,而非只是政治,否則,將無法說服羣衆。若將潘朵拉盒子打開,連司法都不司法了,日後,還談甚麼政治?還提甚麼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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