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慢變遷的文化背後——經濟活動“鑲嵌”於文化中
周正男:梅教授在近著《李斯特與趕超發展》和《重商主義與趕超發展》中多次強調,經濟發展不能單靠經濟因素而取得成功。想請你談談非經濟因素的作用。
梅俊傑:在人類生活中,經濟是綜合系統中的一個子系統,此外還有政法制度、地理環境、文化習俗、軍事強力等其他多個子系統。這是不言而喻的常識,即使現代學科的分化使得經濟學越來越專注於經濟因素的研究,那也無法改變各子系統相互聯繫、經濟發展受到非經濟因素影響這一事實。從韋伯(Max Weber)關注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的關係,到制度學派強調政治與法律制度安排的重要性,不難看到,需要把非經濟因素納入關於經濟發展的思考中。
梅俊傑著《重商主義與趕超發展》;上海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
周正男:請特別討論一下文化與經濟發展的關係吧,因爲文化的作用盡管無可否定,可一般又難以梳理清楚,是否就從你研究的經濟史角度作一闡發?
梅俊傑:文化是個常用高頻詞,世人賦予它的含義卻五花八門。我把文化理解爲價值觀念與行爲習慣、宗教信仰與教育認知的綜合體,它構成了人類知識相傳、文明進步的廣泛基礎。可以說,文化決定着我們如何看待世界、如何安身立命,經濟活動顯然“鑲嵌”於文化中,市場和制度不可能架設在真空裡。經濟學的歷史學派就慣於把文化習俗、宗教思想、政法制度等諸多非經濟因素引入經濟討論,比如,桑巴特(Werne Sombart)考察了奢侈、戰爭、宗教、精神、愛情、猶太人、記賬方式對資本主義興起的影響,韋伯關於新教倫理的命題更是廣爲人知。奧地利經濟學派的哈耶克(F. A. Hayek)甚至說過,長遠而言,是觀念主宰着人類歷史進程,世界的現狀是由觀念的轉變和人類的意志塑造的。可見,我們不可避免地需要研究經濟發展中的文化因素,畢竟同樣的經濟舉措在不同文化中經常會產生不同的結果。
其實我不大願意談論文化對經濟發展的作用,因爲文化龐雜多面、捉摸不定,任何一種看法都可能聚訟紛紜。以前,李光耀在講到東亞經濟奇蹟時,一度論及“亞洲價值觀”的重要性,後來卻又承認新加坡的經濟成就本質上依靠了英國留下的法治。你看,即使對待同一個經濟發展現象,即使是同一個當事人,也會有不同的說法。如此看來,經濟學家如果避而不談文化,也可以理解。事實上,20世紀40、50年代關於經濟發展的討論中,文化論固然盛極一時,可及至60、70年代,有關解釋已乏人問津,這種情況到80年代纔有所改變。我的看法是,文化問題揮之不去卻難以定量分析,隨手可以舉證但又總能提出反證,所以談之也難。好在藉助世界經濟史的宏大視野和歷史維度,相對來說還可以探討一番並獲得某種啓發。
周正男:衆所周知,歐洲是最早啓動現代經濟增長的地區,是否存在某些獨特的文化因素使得歐洲率先發展起來?
梅俊傑:世上有一種叫“歐洲中心主義”的歷史觀,這種史觀在目睹近代以來歐洲文治武功的綜合優勢後,傾向於理想化那裡的一切,包括其文化。這種觀點當然有失偏頗,因爲歐洲之前也曾不發達過,之後內部的發展水平也參差不一。爲此,在判斷歐洲是否擁有更利於現代經濟發展的獨特文化時,我們必須非常謹慎。不過,考察17-19世紀歐洲西北部的崛起時,只要跳出單純經濟主義的思維框框,還是可以發現某些有助於現代經濟發展的文化因素確在佔據主導地位。如果借用當今文化專家格龍多納(Mariano Grondona)歸納的促進抑或阻礙經濟發展的20個對照性文化因素的話,可以看到西北歐明顯走在文化現代化的前頭。
首先體現在價值觀上。根據麥克勞斯基(Deirdre McCloskey)的研究,西北歐在17-18世紀率先經歷了價值觀的變遷,崇尚發財致富、逐利經營的風氣先在荷蘭再在英國盛行起來。要知道,古希臘古羅馬看重的是閒暇而非勞作,即便重視財富也主要是看重它能帶來閒暇自由。這種鄙視勞動的觀念延續到中世紀,精英們相信,值得弄髒手去做的事情最多是打仗而不是打工。然而,荷蘭和英國等地轉而日益推重商業、革新、競爭、冒險,並且給予這些方面的成功人士以較高社會地位。這種時風之變容忍並鼓勵優異者投身於生產經營和財富積累,從而推動經濟發展踏上快車道。不難想象,一個依然重農抑商、恥於言利、安土重遷、因循守舊、封閉一統的地區決不可能像西北歐那樣,開闢從傳統農耕社會向現代工商社會轉型的道路。
周正男:文化價值觀念的變遷固然重要,但西北歐近現代的崛起肯定還有其他因素在起作用,那麼相對而言,文化的作用究竟有多大?
梅俊傑:這個問題問得好,我從來都認爲經濟發展是多因素合力推動的結果。專就荷蘭和英國的領先發展而言,確實可以從文化以外的多維角度加以解讀。經濟史學家們相信,跨大西洋航線的開闢、歐洲經濟重心的北移、先進生產要素的吸納、社會市場導向的增強、自由經營羣體的涌現、商品化農業的成長、交通運輸的便利、重商主義的貫徹、海外利益的拓展、國家能力的提升、行政權力的受限、宗教寬容的享有等等,都無不重要。事實上,文化有個特點,它發揮作用往往是在與其他各因素的綜合互動、相互作用中。即使在文化這個大筐子中,也還有思想觀念、宗教信仰、知識教育、行爲習慣、社會信任、家庭結構等衆多非經濟因素。
不過,這裡可以明確指出一個推動歐洲經濟與科技發展特別是推動英國工業化的文化因素,這就是由啓蒙運動時期歐洲知識精英所結成的“知識共同體”(亦稱“書信共和國”)。歐洲的知識精英們利用17世紀起覆蓋全歐的郵政系統,致力於交流並探討最前沿的科學發現和研究成果,舉凡經濟增長、社會進步、科技創新、民生改善的理念、方法、成就都得到了擴散與分享。英國1660年創立皇家學會便得益於此,而且,連英國的技工、匠人、廠商也都從中獲益。因此,考亞馬(Mark Koyama)等研究者認定,這一輪文化啓蒙,就如國內外市場的擴大、限權而理性的政府、工匠和商人的充沛等其他因素,同樣構成了英國工業革命的一個關鍵性前提條件。
周正男:以歐洲的歷史傳統而論,宗教確乃促進經濟發展的一個動力,你認同韋伯有關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關係的結論嗎?
梅俊傑:韋伯提出的命題人所樂道,不能不予以重視。韋伯依據在家鄉德國新教徒比天主教徒更勤儉、更成功的觀察,認定新教主要是加爾文教有關“上帝選民”、註定進入天國的教義會激勵教徒勤奮勞作、樂意儲蓄。他認爲,就是這種新教影響下的“工作倫理”構成了資本主義精神的基礎。從大面上看,新教覆蓋的荷蘭、英國、北歐、北美英語移民地確實創造了更令人矚目的經濟成效,與奉行天主教的西班牙、葡萄牙、愛爾蘭、巴爾幹、波蘭及俄國等地的經濟落後適成對照。韋伯命題看起來證據充分。
但是,也有學者如陶尼(R. H. Tawney)指出,所謂“資本主義精神”在新教出現前即已存在,如在中世紀晚期意大利的城邦國家、德國的獨立城市、低地國家,資本主義經濟活動原已相當活躍,足以說明資本主義精神在宗教改革前已經走在路上。與此同時,也明顯存在不少反例。雖然16世紀以後的領先經濟體均屬新教國家,但恰如森哈斯(Dieter Senghaas)所見,天主教勢力強大的比利時卻是一個工業化早發國家,法國北部、西班牙的巴斯克和加泰羅尼亞、意大利北部、上奧地利等,雖與本國其他地區同處天主教文化中,卻照樣取得了較快的經濟發展。
這些事實表明,以後圍繞韋伯命題也得出了若干不同的結論。不過,韋伯命題的價值在於,它讓人更有意識地關注精神文化與經濟活動之間的親和共生關係,哪怕不容易精確測定其間的因果關係。當然,經濟、社會、宗教、文化、歷史個個都是超級複雜系統,所以我們一方面可以承認新教對經濟發展相當程度上的促進作用,另一方面也要看到還有其他因素在共同起作用。而且,縱然是歸於新教的那些東西,實際上也不是新教所獨有,無非是此時在新教身上正好明顯可見或起在產生作用。這樣思考的意義是,還能讓我們透過新教這個宗教外殼,去關注隨後促進資本主義興起或經濟發展的某種更具普遍性的因素。
周正男:那麼,你覺得在新教掩蓋下,與某種教義相比,是否存在某種普遍性因素更直接地促成了資本主義?它的作用機制是怎樣的?
梅俊傑:研究表明,所謂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及經濟發展之間所發生的聯繫,更可能借助了文化教育這一機制。簡言之,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強調信徒自己閱讀聖經從而與上帝直接聯繫,這客觀上提高了民衆識字率和受教育水平。據考證,19世紀初期在普魯士境內,新教徒佔比即與入學率提高及男女識字率差距縮小存在正向關係,進而再與收入和工商就業,與工業技術的接受也呈正向關係。這樣看來,與其說是新教的工作倫理在促進資本主義發展,莫如說是新教所導致的更高文化水平在起作用。事實上,猶太教徒就歷來看重教育,重視人力資本投入,資本主義的興起不是說曾得力於猶太人嗎?
與此同時,新教也會經由政治機制而促進資本主義發展。宗教改革瓦解了傳統教權的統治地位,引發了權力從宗教精英向世俗精英的轉移,新教地區的主政者尤其不再通過教會獲得其統治合法性,轉而向議會這個新政治機構尋求支持。因此可見,在世俗權力上升、權力結構轉型的近代,議會在歐洲範圍內走上舞臺。議會代表了新興資產階級的利益,旨在遏制君主的徵稅衝動、尋求安全的產權安排、增加基礎設施的投入、提高權力行政的理性。此類變革助推了隨後西北歐經濟的加速發展,其集中發生在宗教改革之後諒非偶然。以荷蘭爲例,新教信仰的傳播激發了荷蘭針對西班牙的政治抗議和立國訴求,而政治革新又爲資本主義發展掃清了道路。當然,宗教文化如何造就經濟發展,以及造就到什麼程度,也不容易斬釘截鐵地加以實證,這是文化討論的一個特點。
周正男:這不禁讓人聯想到,圍繞儒家價值觀在東亞經濟奇蹟中的角色,也曾發生過令人糾結的爭論。
梅俊傑:有意思的是,探討儒家與東亞經濟快速發展的關係,一方面削弱了韋伯的命題,讓人看到,並非只有西方社會的那個新教倫理才能促進經濟發展;另一方面,則繼續讓人看到了文化與經濟之間那種剪不斷理還亂的關係。分析儒家價值觀對經濟發展的貢獻,相信東亞人重視教育、勤勞節儉、服從守紀之類文化特徵塑造了適宜的勞動隊伍,進而促進了經濟發展,這的確是個有益的視角,有助於拓展人們對經濟發展動因的理解。況且可見,歸到儒家頭上的那些正面因素相當程度上也與韋伯所謂新教的積極內涵頗相類似,這也有助於確證文化因素與經濟發展的關聯性。
然而,人們不免要問,東亞國家早就擁有那些儒學價值觀及其他有利的文化特徵,怎麼之前就沒有取得經濟的快速增長,更沒有在近代自主地迎來經濟發展的突破?再說,同文同族在分割爲不同政治實體後,爲何其經濟績效迥然有別?顯然,尚不能把經濟的發展與否簡單歸因於文化因素,還必須同時藉助其他因素來尋求更全面的答案。就東亞經濟體而言,戰後的國際秩序、制度安排、社會改造等等也起到了重要作用,無論是內部的土地改革、開放的國際市場、歐美的產業轉移,還是精英的觀念轉變、系統的學習先進、美日的雁型帶動,一起形成了適當的條件,因而讓那些儒學因素經由勞動投入的途徑而產生正面效果。因此,文化猶如某種潛藏的資源,它需要得到恰當的開發才能呈現其價值,而恰當的開發也有賴於其他因素,這一點與歐洲經濟發展史的經驗如出一轍。
周正男:我注意到,你始終沒有單一地強調文化,而是認爲多因素在共同作用於經濟發展。能否請再具體談談跟文化一起發揮作用的其他因素?
梅俊傑:影響經濟發展的非經濟因素太多了,無法一一論列,這裡只能挑出地理和制度這兩個因素來談,它們傳統上都與文化密切互動,如今對經濟發展的作用卻一輕一重。先說地理因素,它不僅涉及地段、土質,還涉及氣候、資源等等,在前工業時代尤其決定着一國的產業特點、市場規模、經濟命運,且由於“一方水土養一方人”,還會塑造風土人情、文化習俗、國家治理。然而,人類文明越是演進,無論是交通方式的改善、生產方式的改進,還是科技創新的應用、醫藥水平的提高,都越能把一國從地理束縛中解放出來。這也是爲什麼在地理輪廓一成不變的情況下,世界的經濟版圖至少從地理大發現以來,卻時不時地發生重大變化。如今已不難判斷,在決定各國經濟績效的過程中,固態的山川風物已不再關鍵,動態的“事在人爲”纔是更具決定性的變量。
“事在人爲”中,主政人物、政治決策自然重要,但更具長遠塑造力的還是政法制度,涉及經濟社會的基本組織方式和遊戲規則,它們決定着採取或不採取某些行動有何成本與收益。世人日益認識到,資本、技術甚至政策、才智尚不足以確保持續繁榮和良治久安,制度這樣的非經濟因素更爲根本,制度經濟學派於是風頭日健。在探求爲何西方率先實現國家富強和科技突破這個問題時,人們看來在西方明顯擁有而非西方相對缺乏的那些制度因素中找到了答案。大致而言,列國體系的多元競存、貴族制度的根深蒂固、自治城市的自由經營、議會制下的利益代言、立憲制下的有限政府、基督教會的自成一體、古羅馬法的重新發現、法治保障的產權安全、股份公司的應運而生、常年征戰的倒逼效應,都被認爲是西方總體領先的制度要素,也是歐洲內部發生國別差異的緣由所在。這裡之所以特別提出制度,是因爲文化往往經由制度而發揮作用,一如制度總是生長於特定的文化土壤上,並且由文化決定着它的質量和功效。總之,制度與文化彼此塑造、深度綁定,經常很難在經濟發展中分離出制度的功效相對於文化的功效。
周正男:那麼相對於其他因素尤其是政法制度、爲政決策及主政人物等因素,文化因素具有何種特點呢?
梅俊傑:我想文化的一個明顯特點是,它的變遷速度要大大慢於制度、政策、個人之類因素,文化的車輪是在千百年的時間刻度上演變的。由於各子系統變化速度不一,經常可見某種文化現象即使不再有效,卻仍然存在並塑造着衆人的思想和行爲,並且與經濟環境的需求明顯脫節,由此而阻礙經濟發展。特別是跨入近代後,技術、社會、經濟的變化都日益提速,這意味着某些文化內容雖曾適應舊有經濟條件,時過境遷之後卻不再與新經濟條件相匹配,致使相關國家或地區無法利用新的發展機會從而落伍下來。當然,我不贊成什麼都簡單籠統地用文化來說事,那樣很可能既抓不住問題要害,又提不出有效對策。記得朱學勤說過“別在文化的脂肪上撓癢癢”、“原因的原因的原因不是原因”。這也提醒人們,相比於事物的遠因,更應當關注近因,舍遠求近容易事倍功半。
與其流於表面地相信文化決定論,還不如更具體地考察文化作用機制。例如,不少人“一刀切”地認定,對伊斯蘭教的信奉造成了中東的經濟停滯,可這種一概而論缺乏邏輯支撐並容易被證僞。須知,公元7-10世紀也曾有過“伊斯蘭的黃金時代”,其時中東的財富、文化、技術等多在西歐之上。據研究,中東地區以後的落伍成因在於,伊斯蘭法規定,任何合夥人死亡時,合夥制即告解除;合夥制固然可以重組,但死者的任一繼承人均可要求停業清盤。在不需要經營規模的時代,這一安排尚不足爲慮,可越到近現代它越會限制社會資源的調動和企業家的志向。這讓人看到,某種文化規定如何循由某種機制而從正面走向負面。不過,縱然如此也仍要看到,上述案例中,也不是單一的文化因素就阻礙了近現代經濟發展。中東地區教權的獨大、對世俗教育的束縛,終究與西方宗教改革後的趨勢相背離,二者經濟上的大分流由此也就不難索解。
周正男:那文化因素是否很難改變呢,這會不會導向某種文化宿命論?
梅俊傑:導向文化宿命論倒也未必,但文化因素的確源遠流長,而且在缺乏制度干預或刻意矯治的情況下的確存在自我強化的傾向。研究者注意到,即使在20世紀中葉,意大利南部的農村也存在嚴重的“不良家族主義”文化特徵,人們強烈追逐家族的短期物質利益,那裡缺乏公共產品,缺乏社會組織,缺乏參政熱情,缺乏陌生人間的信任,這些與意大利的北部形成了鮮明對照。進一步研究表明,相關的文化差異一直可上溯至千年以前的中世紀,與當時天主教會嚴禁堂表兄妹婚姻的禁令有關。在教會影響強大的北部,禁令得到落實,跨家族合作關係遂得到加強,而在南部情況正好相反。日積月累之下,便形成了個體主義還是家族主義、公民社會是發達還是萎縮、政治參與是積極還是消極等等差別。
這些差別對經濟甚至政治的發展影響甚大。據格雷夫(Avner Greif)分析,在經濟發展早期,當貿易總量較小的時候,家族主義的文化在營建貿易網絡時比起個體主義的文化更有優勢,因爲人們更可藉助家族網絡展開貿易,還能有效防止貿易中的舞弊現象。然而,隨着跨地區貿易機會的涌現,家族主義文化便不敷使用,個體主義文化的超家族合作及相應的非親緣制度安排便日益展現其競爭優勢。在更大範圍內,中國與歐洲的對比也能給予某種佐證。歐洲近代的股份公司制度、銀行金融制度,以及這些跨家族制度與社會信任之間的互相促進,還有它們爲開闢現代經濟發展作出的貢獻,都不容易見存於家族主義強盛的國家。因此,拉長曆史鏡頭可見,文化上初始的失之毫釐確可長遠地謬以千里。
周正男:上述分析中提及了信任問題,當代的經濟學就經常在強調信任這一文化性因素。
梅俊傑:是的,上面的例子充分說明,超越血緣的、陌生人之間的信任,作爲一種社會資本,對現代經濟甚至政治發展至爲重要。實證研究顯示,富有國家的人際比貧窮國家的人際有着更高的信任度。一個極端的例子涉及撒哈拉以南非洲,那裡在15-19世紀經歷了大規模的人口被擄、長距離販運爲奴的“奴隸貿易”。除了所造成的人口與經濟災難外,此等暴行還留下了深遠的社會和心理創傷。據研究,在受奴隸貿易衝擊的地區及族羣中,至今人們對親友、鄰居、同族裔人、當地政府依然缺乏信任,從而影響到經濟發展,非洲內外的比較及非洲內部的比較也證實了這一點。
不過仍要說明,信任與否儘管可以溯源到文化宗教的教化、歷史經驗的塑造,但一定也與法律制度、政治安排大有關係,它們始終是彼此交織、相互影響、共同作用的。當然,上述各方面的變遷節奏未必合拍,就文化而言,一旦成型,它會比曾經造就它的政法制度、歷史環境具有更持久的影響力。一個現成的例子就是性別不平等問題。農耕社會中犁地等耕作方式的形成讓男性獲得了超過女性的優勢地位,這種影響哪怕到了工業社會甚至信息社會也仍難以消除。有趣的是,研究還發現,當代國家中,前現代的犁耕主導社會比起紡織主導社會,在統計上就呈現更大的性別不平等。
周正男:隨着經濟的發展和產業的提升,科技創新愈發關鍵,在此背景下,教育的作用愈發重要,這也使得文化的作用上升了吧?
梅俊傑:基本上是這樣。第一次工業革命(約1750-1830年)主要是迴應了市場需求,那基本上是能工巧匠在技藝上心靈手巧的產物,比如,作爲當時主導產業的紡織業不過是把之前已知的生產方式系統性機械化、大規模工廠化罷了。與此相比,第二次工業革命(約1860-1914年)則主要由科學發明拉動,科學的介入使得技術變革不斷加速,引發了交通、電力、化學等領域的日新月異,決定性地自我製造着市場需求,大舉改變了人類的生產活動和生活方式。既然科學是第二次工業革命的直接推動力,教育的普及包括科學實驗的系統開展顯然發揮了巨大作用。德國能引領第二次工業革命,與普魯士19世紀上半葉實施的一系列教育改革是有因果關係的,更高的教育程度造就了善於借鑑英國、進而本土創新的科技隊伍。這樣看,只要把教育也歸入文化這個大籃子中,那麼文化對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只會越來越大。
順便要指出,上面講到德國對英國科技的借鑑,其實,在引進外部先進的技術和制度時,首先就有一個對他我發展程度之高下、發展路徑之優劣的文化性判斷。近代日本努力“脫亞入歐”與近代中國堅持“中體西用”,背後就反映了二者在文化判斷上的重大差別,此種文化判斷等於是一種根本性的世界觀。而要改變世界觀又談何容易,正如要改變族羣的自戀心理、走出傳統的舒適區決非易事。以此觀之,英國領先的工業文明與現代發展能夠迅速傳播到歐洲大陸、北美大陸及澳洲等白人自治領,不單由於地理上近水樓臺之便,更有文化上親緣相通之利。與文化體系相異的地區相比,同屬歐洲基督教文化圈的後發追隨者首先就省卻了必須改變“祖宗家法”的那些心理障礙。對於這方面憑空多出來的文化顧慮,我們作爲西方文化的圈外人至今都有切身的體會。
梅俊傑著《自由貿易的神話》,新華出版社,2014年版
周正男:這裡正好提到了落後國家的趕超問題,就後發趕超國家而言,它們除了在文化上調整世界觀之外,還應該做些什麼?
梅俊傑:還是先應老生常談,經濟發展必然意味着多因素互動,可是,各種因素不可能是等值的,某些或某個因素難免會比其他因素更加關鍵。拙著《自由貿易的神話》在解釋英美的崛起時,就特別強調了藉助關稅手段保護幼稚產業的重要性,同樣,在解釋近現代落後國家的趕超時,我更多地聚焦於重商主義。即便如此,任何單因素解釋不管有多大的學術合理性,終究都是不全面的,都不應該排斥其他解釋。極而言之,大家都是“盲人摸象、各摸一塊”,對文化因素的聚焦也應該作如是觀。
梅俊傑著《李斯特與趕超發展》,上海人民出版社,2022年10月版。
至於後發國家在趕超發展中應當採用何種戰略、重視哪些因素,我還是藉助李斯特(Friedrich List)的學說加以說明。通常所謂“趕超”至少應該分爲“趕”和“超”兩個階段。在前面這個追趕階段,落後國理應採用以產業保護爲核心的防禦性發展模式,而不是以自由貿易爲核心的一體化發展模式,後一種發展模式只有在具備必要競爭力後方可實施。對趕超道路作出階段細分並採取不同方略,實乃理所當然。馮桂芬在《校邠廬抗議》中就主張:“始則師而法之,繼則比而齊之,終則駕而上之,自強之道,實在乎是。”至於趕超發展中應當重視哪些因素,按我對李斯特學說的梳理,就包括從人到物、從制度到經濟共五方面16個因素。具體不必細述,可參見拙著《李斯特與趕超發展》。
總言之,在回顧歷史綜合考察了文化等非經濟因素的角色後,我還是相信,經過幾百年來正反兩方面的實踐以及對相關經驗教訓的總結,經濟發展與趕超成功關鍵何在已無疑義。從自由經營到法治保障,從改善國內交通等基礎設施到吸引國外先進的生產要素,從保護和培育幼稚產業到效仿先進並參與合作,從開展高質量經濟活動到爭取不完全競爭優勢,行動方案其實都是清楚明白的,難點只在於如何克服障礙、落實推行。套用托爾斯泰的話說,成功的國家趕超都是相同的,不成功的趕超卻各有各的障礙。爲此,與其再去費力尋找成功經驗,莫如仔細辨識障礙何在,每鼓起勇氣多克服一個障礙,就多增加一分成功的可能。這一點該沒有疑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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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爾納·桑巴特:《奢侈與資本主義》,侯小可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
維爾納·桑巴特:《猶太人與資本主義》,安佳譯,商務印書館202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