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碳費審議會4月下旬再開 碳定價3子法會前預告
環境部表示,第3次碳費費率審議委員會將於4月下旬召開。聯合報系資料照
環境部上月2度召開碳費費率審議委員會但未能有結論,環境部今天表示,第2次會議中,委員希望後續能與碳費相關子法一起討論,預估第3次會議將於4月下旬召開,3個碳定價子法也會在此之前預告。
環境部氣候署副署長黃偉鳴表示,第3次碳費費率審議委員會召開的時程還在統計委員的時間,目前傾向4月下旬召開,但實際日期還須確認。
根據第2次審議會的討論內下,委員除要求下次會議能以科學爲基礎進行碳費費率討論,也希望能擬定2030年前個階段的費率。
黃偉鳴說明,委員希望能儘快確認「碳費收費辦法」、「自主減量計劃管理辦法」、「碳費收費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等子法。
黃偉鳴指出,由於碳費的徵收分爲一般費率及優惠費率,另還有自主減量及指定目標,然而,指定目標部分仍有部分歧見,有些人認爲目標太過寬鬆無法達到減碳效益、有些人認爲規定過於嚴格難以達到,因此目前還在處理意見當中。
環境部長薛富盛過去接受採訪時曾說,與碳費相關的3個子法預計在3月底、4月初預告,黃偉鳴坦言,會再努力,但4月初預告有難度,強調「會盡快」,預估在第3次審議會前將預告,屆時召開審議會時才能與碳費一併討論。
碳費與相關子法延後預告及公佈,是否影響到碳費徵收時程?黃偉鳴表示,目前仍依照安排的時程,希望在2025年正式依今年的碳排量課徵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