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市調解委員會羅東參訪 分享「獨任調解」效能
▲花蓮市調解委員會前往宜蘭縣參訪羅東鎮調解委員會,彼此除對調解業務互做交流,花蓮市調解委員會也分享實施多年的獨任調解模式。(圖/花蓮市公所提供 下同)
花蓮市調解委員會6日前往宜蘭縣參訪羅東鎮調解委員會,彼此對調解業務互做交流之外,花蓮市調解委員會也分享實施多年的獨任調解模式。
6日上午,調委會一行由委員郭應義帶隊搭車前往宜蘭縣,市公所專員陳思豪與機要秘書林仲川也偕同一起參訪羅東鎮調解委員會,並走訪宜蘭縣景點,做爲花蓮市推動觀光政策的參考。
羅東鎮調解委員會主席遊祥明偕同該會委員及羅東鎮公所民政課長遊政斌等人熱情歡迎,雙方並在羅馬鎮公所前合影留念。
遊祥明主席表示,之前曾經帶隊到花蓮參訪,感謝花蓮市調解委員會熱情接待,此次來訪,羅東調委會不僅要善盡地主之誼,也希望與花蓮市調解委員會切磋交流,讓調解業務更爲紮實。
遊祥明說,羅東鎮調解委員會的調解業務是宜蘭縣各鄉鎮市件數最多,相對壓力也最大,委員們盡其所能將兩造之間的紛爭降至最低,達到止訟息爭的目的。不過,花蓮市調解委員會不僅連續多年拿下花蓮縣調解業務第一,更是全國特優的典範,羅東鎮調解委員會希望藉由交流,讓該會在相關業務上能有所增進。
郭應義委員說,花蓮採取的是「獨任調解」,且在座位安排上強調獨立空間的效果,實施多年來發現調解案件可以達到最好的效率,也由於調解的過程順利,讓調解成立的案件每年都有增加的趨勢,也因此曾榮獲法務部評定爲全國鄉鎮市調解績優單位。
花蓮市去年受理案件有1251件,成立698件,不成立有159件,退地檢署或地方法院有56件,撤回47件,而在調解程序中及無管轄權共有291件,由地檢署、地方法院轉介案件廿138件,佔總收件11.03%,由警察分局、交通隊轉介案件共243件,佔總收件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