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漂流木火災頻傳 3個月內已發生16起
花蓮市北濱海灘漂流木起火燃燒,3小時纔將火勢撲滅。(花蓮縣消防局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花蓮市北濱海灘漂流木起火燃燒,3小時纔將火勢撲滅。(花蓮縣消防局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花蓮市北濱海灘漂流木起火燃燒,義消特搜大隊總幹事顏勝裕協助下,利用重機械怪手移除重木滅火。(花蓮縣消防局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去年10月強臺康芮襲臺,強風大雨爲花蓮海岸線帶來1萬3000噸漂流木,縣府開放徒手撿拾,漂流木數料雖已少了一大半,但仍多次傳出漂流木起火意外,3個月已發生多達16件漂流木火警,讓救災人員疲於奔命,今天在北濱公園海灘又出現漂流木火災,燃燒面積約百坪,花了3小時才撲滅,消防局呼籲民衆注意。
消防局指出,今天清晨約6時獲報,花蓮市北濱公園海灘漂流木起火,立即派遣花蓮分隊前往救援,經現場指揮官副大隊長溫宗豪查看,現場初判有2處不明原因的漂流木堆起火,燃燒面積約100坪,歷時3個多小時纔將火勢撲滅。
消防局表示,發生漂流木火警時,所幸花義消特搜大隊總幹事顏勝裕挺身而出,無償利用重機械怪手移除重木,協助消防人員滅火,大幅提升救援時效,也減少濃煙往市區飄散。近來救災有效結合警義消的資源與專業技能,提升搶救效率,所幸皆未造成人員傷亡,火勢也沒有擴大。
據消防局統計,去年強臺親在,花蓮沿岸沿岸流入大量漂流木堆積,時有漂流木燃燒起火情形發生,起火後造成火勢快速延燒,從去年10月底迄今因漂流木引起的火警高達16件,不可不慎。
消防局呼籲,星星之火可燎原,民衆前往海灘從事各項活動及撿拾漂流木時,切勿引火取暖或吸菸,避免引發火災。依「消防法」第14條規定,田野引火燃燒等致火災行爲,依法將處3千元以下罰鍰。提醒民衆務必遵守相關法規,並時刻保持火災防範意識,維護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