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富里莊役場震損有安全疑慮 地方憂百年建物不保
花蓮「富里莊役所」有近百年曆史,是東臺灣少見的日據時期莊役場建物。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花蓮富里鄉中山路的「富里莊役場」爲舊鄉公所,建於日據時期,已有近百年曆史,前年918地震發生後,建物樑柱錯位,鄉公所憂心安全問題,近日邀地方會勘,部分鄉民擔憂老建物恐怕面臨拆除命運,鄉長江東成說,將邀文化局、結構技師二度會勘,評估是否結構有安全疑慮,以及是否有文資價值需要保留,再討論後續處理方式。
富里莊役場建於1926年,建物特徵爲歐式水泥尖頂,是東臺灣少見的日據時期莊役場建築,戰後改爲富里鄉公所,1959年新建的鄉公所辦公室在舊址旁完工啓用,舊的辦公廳舍由電信局進駐,又因電信局業務縮減撤離,再提供社區巡守隊駐點,但因地震後有結構安全疑慮,社區巡守隊目前已移至他處。
鄉長江東成說,富里莊役場在前年0918地震後,建物受損嚴重,牆面有裂縫,樑柱也出現錯位的情況,日前鄉公所邀集民代、文史工作者等地方人士現勘,發現有一面牆似快傾倒。
江東成表示,將辦理二度會勘,函文給花蓮縣政府文化局,並邀請結構技師一同評估。由於目前富里莊役場並不具有文化資產身分,要先確認是否具有文資價值,有沒有保留的必要,也要確定結構是否安全,這兩點都完成評估,才能確定如何處理。
依據文資法第15條規定,公有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羣自建造物興建完竣逾50年者,或公有土地上所定着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羣自建造物興建完竣逾50年者,所有或管理機關(構)於處分前,應先由主管機關進行文化資產價值評估。文化局文化資產科長黃用斌說,若收到鄉公所函文,會請專業的文資委員,擇期辦理現勘。
花蓮「富里莊役所」有近百年曆史,因安全疑慮,鄉公所近日辦會勘,邀請地方人士討論。圖/富里鄉公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