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博圓山公園餐館亂象 北市訂新約:節慶纔可營業至凌晨2時
市議員陳怡君接獲民衆投訴花博公園塗鴉亂象。圖/陳怡君提供
花博圓山公園園區餐酒館林立,議員陳怡君指出,居民投訴環境髒亂、噪音、塗鴉,以及疑有外籍人士販售違禁品等,致生治安隱憂,但質詢後市府反而訂出營業時間到凌晨2時的合約規定,比原本晚間10時還長,要求重訂合約規範。對此,北市府產發局指出,已規定遇萬聖節、跨年等特殊節慶,營業時間才最長可至隔天凌晨2時。
針對花博公園部分進駐業者影響安寧等問題,陳怡君提案要求市府改進,請產發局、會展基金會在續約時,簽訂新合約規範,限制包括營業樣態、時間、範圍及周邊環境清潔等事項,增訂管理條款依約督導,加強管理,以維護居民居住安全。但她發現,議會質詢後,產發局所訂新約,營業時間竟然從原本的晚間10點,訂爲最長可至隔天凌晨2時。
北市產發局表示,花博公園的飲食美食區營業時間等爭議,財團法人臺北市會展產業發展基金會將依議會委員會附帶決議,除維持原本訂定管制措施,遇特殊節慶時,會要營運廠商依規定檢送活動計劃書申請夜間營業,並依覈定結果執行。
產發局指出,陳怡君提案後,北市府會依照辦理,議會財建委員會也做出附帶決議,要求花博美食區營業時間自明年2月7日起,一律調整爲上午10時至晚上10時;遇特殊節慶活動,例如如萬聖節、跨年等,營業時間最長可至隔天凌晨2時,延長營業時間不超過3天爲原則,必須1個月前提申請計劃書,審查同意才能營業。
產發局指出,會展中心會依議會附帶決議執行,並持續要求廠商在營業時間、噪音管制、安管防制、環境清潔須依照原訂定管制措施,且在改善期後將要求平日晚上10時停止營業後進行全區打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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