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博餐酒館營業延長至凌晨2時 市府挨批漠視民意
臺北市圓山花博公園內餐酒館與酒吧噪音再挨批,臺北市產業局允諾,將會依北市議會附帶決議調整,像是明訂營業時間、特殊節慶延長營運需事先申請且延長時間以不超過3天爲原則等。(本報資料照片)
圓山花博公園內餐飲市集由委外廠商經營,吸引很多民衆前往,不過園內多間餐酒館與酒吧外放音樂,噪音使附近居民苦不堪言,臺北市議員陳怡君日前要求市府約束改善,但她近期發現,市府改善方式,竟是將原本契約營業至晚間10時的規定改成至隔日凌晨2時,痛罵非但沒改善,還變更慘。北市產發局表示,待明年2月7日起,將營運時間調整至晚上10時。
陳怡君說明,園內餐酒館與酒吧不僅已嚴重影響附近居民生活狀況,也造成治安死角,有疑似吸毒、喝酒鬧事、亂丟菸蒂等問題,最重要的還有噪音污染,讓附近居民無法安眠,日前質詢也要求市府依約督導、加強管理,市府也允諾改善。
陳怡君表示,近期發現原本契約中營業時間是上午10時至晚間10時,但市府12月續約後,營業時間竟延長至半夜2時,痛批根本是漠視民意、不重視居民痛苦,她個人對產發局非常心寒,怎麼在她質詢之後,變成半夜2時,希望後續可以回到契約精神,並強調不是讓業者不能在園區營業,但超時營業、噪音等情況也要解決。
對此,產發局表示,關於花博美食商城營業秩序與時間爭議案,財團法人臺北市會展產業發展基金會將會依北市市議會附帶決議調整,像是明訂營業時間、特殊節慶延長營運需事先申請且延長時間以不超過3天爲原則等。
產發局說,附帶決議內容爲花博美食商城營業時間自明年2月7日起一律調整爲自早上10時至晚上10時;如遇特殊節慶活動,像是農曆新年、中秋節、端午節、萬聖節、耶誕節及跨年,營業時間最長延長至次日凌晨2時,申請延長營業時間則以不超過3天爲原則,必須於1個月前提出完善的申請計劃書,並經審查同意後方得執行。
產發局補充,目前將持續執行相關管制措施,包含營業時間限制、噪音管制、安管防制及環境清潔等,改善期結束,也會要求店家於平日營業時間結束後,開始全區打掃外,特殊節慶依規送活動計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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