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說!專家批住宅地震險有瑕疵 金管會祭出六點辯護
金管會。圖/本報資料照片
住宅地震險是專門爲確保銀行債權投保的保單,民衆不埋單?金管會21日以六大點駁斥某位專家言論,強調臺灣住宅地震險投保率已達36.88%,高於日本及加州,代表此險已帶動國人對住宅地震的風險意識,且規劃過程亦有產官學及消費者代表參加,「制度業已完備」,採取全損全賠方式,可加速理賠,減輕保費負擔,同時理賠金至少40%及臨時住宅費給保戶,可舒緩受災保戶的經濟壓力。
至於建議住宅地震險應增加承保颱風洪水險,來拉高投保率,保險局亦迴應,地震與颱風洪水都是巨災,但風險特性有差別,增加保障就會拉高保費,更影響民衆的投保意願,若民衆想增加颱風洪水的保障,目前保險公司已有相關保單可選擇。亦即專家此建議目前「不予採納」。
金管會一向積極推動且定期說明住宅地震險的功能及投保率,且常態性檢視費率及承保能量,並曾檢討是否要增加颱風洪水險等,對於曾任產險公司董事長的專家批評住宅地震險有瑕疵,金管會以六大點回應。
一是住宅地震險是給民衆基本的保障,主要是因921大地震纔有此制度。921大地震造成住宅損失金額高達1284億元,但當時民衆投保地震險的比率僅0.28%,總理賠金額3940萬元,爲強化運用保險來分攤重大天然災害的風險,政府規劃住宅地震基本保險,來保障民衆財產安全,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當時是修正保險法增訂第138條之1,作爲產險業開辦住宅地震基本保險的法源依據,併成立財團法人住宅地震基金負責危險分散機制的規劃、國內共保與國外再保的安排、業務宣導並擔任本制度中樞組織及最後危險承擔者。
二是住宅地震險投保率逐年提高。金管會指出自2002年4月開辦以來,住宅地震險每年以穩定速度成長,投保率由5.99%到2O21年底已達36.88%,已高於日本34.1%、美國加州的8%,可見此制度已帶動國人對住宅地震風險意識的重視。金管會表示,地震屬於巨災,具有損失幅度高、但損失頻率低的特性,爲因應可能發生的鉅額地震風險理賠,住宅地震險制度分別建立共保及危險分散機制,以累積足夠的準備金。
三是加強宣導及推廣,以提高投保率。金管會表示,現行住宅地震險的有效契約有89.11%來自銀行貸款戶,自行投保者有11.89%,住宅地震基金與產險公會已規劃針對非貸款戶進行教育宣導及推廣,並將地震的風險預防納入宣導範圍,以提高民衆對於地震風險意識及保險觀念。
四爲住宅地震基金已將土木工程及建築等專長的專家納入,金管會指住宅地震基金下設發展規劃工作小組,並分危險分散與費率、承保理賠與資訊統計、教育推廣等三個工作小組,工作小組成員延聘產官學專家學者、消費者代表組成,包含建築師、土地結構及大地工程公會推派代表,參與整體規劃研商,相關制度業已完備。
五是住宅地震險採全損理賠是考量快速理賠及保戶可負擔。金管會強調,住宅地震基險採全損及推定全損爲理賠基礎,除可加速理賠,降低理賠處理費用,減輕保戶保費負擔,更可使受災民衆迅速獲得基本保障。
六爲限制清償貸款額度,並非銀行全拿。考量保戶基本經濟所需,住宅地震險的抵押權附加條款,約定在抵押權人(金融機構)與保戶(借款人)債權債務範圍內,得優先給付抵押權人的保險金以60%爲限,其餘40%保險金應給付保戶,除降低保戶債權負擔外,亦可舒緩其經濟壓力。至於臨時住宿費用則全部給付予保戶,以保障保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