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臺19項措施引導律師參與執行
本報訊 (記者 陶琛 通訊員 肖錠)近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省司法廳、省律師協會聯合出臺《關於充分發揮律師深入查找被執行人財產、反規避執行等參與執行作用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19項措施,積極引入律師專業力量參與執行、輔助執行,推動形成解決執行難的社會合力。
《意見》強調,全省法院要進一步提高對律師參與執行重要性的認識,積極探索和創新保障律師執業權利、改善律師執業環境、推動律師參與執行的各項工作機制。要在執行案件受理通知書中告知當事人有權委託律師代理執行案件,並列明律師的職能作用;積極協調金融證券機構、不動產登記機構、市場監管部門、車輛管理部門等相關協助執行部門,完善律師調查令實施配套措施,依法增強律師調查令的調查廣度和深度;暢通與律師正常交流及意見建議表達渠道,積極構建執行人員與律師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監督的新型良性互動關係;全面落實執行公開要求,通過“智慧執行”APP、微信小程序等信息技術手段,打造“網上執行局”,爲當事人和律師提供“一站式”智能化執行事務服務。
《意見》要求,律師參與執行中應當充分運用大數據等現代技術手段集約查找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積極申請律師調查令進行調查,明確在參與執行過程中從執行法院或持律師調查令調查獲得的證據及信息應當保密,僅限於本案及衍生訴訟案件使用,不得在其他事務中使用或泄露。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要建立健全常態化協調配合工作機制,加強執行課題研究,組織專家法官、專業律師聯合開展調研,共同推進執行理論研究發展,引導律師深度參與執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