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美鄉/高端疫苗解盲成功 聯亞接力!談三期臨牀試驗必要性與可取代性
2020年1月24日,數百萬武漢人因COVID-19 而被迫封鎖在城內。消息傳出,震撼全球。當時全球多數人仍未預見COVID─19疫情正向着世界各地擴散,但有少數人(含臺灣人疫苗廠)卻已經悄悄地啓動了COVID-19疫苗的研發。
接下來的一年中,上百種疫苗的研發都以史無前例的速度前進。以研發速度脫贏而出的兩種創新技術平臺─mRNA與病毒載體,也爲COVID-19疫苗鋪下了所謂EUA(緊急使用授權)的先驅法規路徑。
這些先驅型疫苗的法規要求,必須含有大型(上萬人)的第三期臨牀試驗,來證實施打疫苗者的感染率,確實比未施打疫苗的受試者低。
這是第三期臨牀試驗對先驅型疫苗的必要性,因爲沒有先例可循。
透過第三期臨牀試驗,證實疫苗可有效預防COVID-19的死亡、重症、及疾病。也透過普及施打於少數國家,而證實疫苗可成功控制疫情。
然而這些先驅疫苗的產能遠遠少於全球人類的緊急需求。如何加速更多疫苗的研發速度,來抒解供不應求的鴻溝,是全球的當務之急。
▲高端疫苗重大訊息記者會,注射後不良反應。(圖/翻攝自高端重訊說明會)
WHO也爲此於5月26日召開會議討論。但至今,會議結論仍未公佈。
國產疫苗就要完成大型(>3000人)的第二期臨牀試驗,要不要或能不能將第二期的中和性抗體視爲保護性的指標來審覈?是一個嚴肅的科學問題。
以中和抗體作爲保護性替代指標是有法規科學背景的,每年流感疫苗更換抗原時的法規查覈,都引用此方法。其背後的必備條件是,量化抗體的實驗方法已經標準化,且都使用國際統一的標準試劑。所以,每一個疫苗的抗體高低是可互相比較的。
要將此方法延伸應用於COVID-19,首先需釐清幾個有關中和性抗體的質與量的問題。
中和抗體提供保護性嗎?
首先就「質」來討論,最強的佐證是治療性單珠抗體已經證實,當使用於已經感染的人之後,可有效減低重症及死亡機率。至今所有取得EUA的治療性抗體,都是針對着S─蛋白上的RBD部位,也就是蛋白質疫苗或基因疫苗抗原的主要成分。
來自於疫苗所刺激的中和性抗體就含有多種單株中和性抗體。所以,就「質」而論,具臨牀保護性的抗體必含有可在實驗室中和病毒的抗體,是無誤的論述。
雖然有些單株抗體,其實驗室中和能力沒能反應在臨牀保護性,也是無誤的論述。但血清抗體含有多種單株抗體,剩下的問題就交由量來解決其機率與分佈了。
「量」的問題在於,中和抗體要多高才算具有保護性?現在沒有一個已知的絕對臨界值來區分具保護性與否,癥結在於各疫苗用不同的檢驗方法檢驗其中和抗體,雖然,以COVID-19病人愈後的血清抗體爲基準,可看出中和抗體與保護性的相關性,也就是,不論絕對質爲何,一個比對含有基因疫苗,蛋白質疫苗、及滅活全病毒疫苗的研究發現,實驗室中和抗體的高高低低是與臨牀保護性成正相關的。
但直接應用AZ、莫德納等疫苗的中和抗體來當做後繼疫苗保護性的審覈比較基準,則科學嚴謹性不足。
簡單的解決方法是,依循過往流感疫苗的先例,首先建立一個標準化的中和抗體檢驗方法,其中包括提供接種過AZ、莫德納等(已在國際認證的疫苗)接種後的血清,當標準品。預測,這些或許WHO就要來協調處理了。
但此時,臺灣國產疫苗急需一些科學方法,在沒有第三期臨牀資料之際,來加速查覈。
▲高端疫苗於10日順利解盲,但仍須待食藥署通過EUA。(圖/記者湯興漢攝)
建議,由衛福部(食藥署)統籌收集已經接種AZ疫苗的血清(現在只有此疫苗在國內施打),當標準品,再來與國產疫苗受試者的血清,以同樣方法檢驗之後比較,以不劣於AZ的精神來查覈,也是一個非常可接受的科學方法來量化比較不同疫苗的抗體。
再次強調,EUA的查覈是依各國的實況而定,假如,國外疫苗遲遲不來,國內疫情高漲,而國產疫苗接受審視之後,似乎中和抗體校價不劣於AZ(現在只有他在國內施打),那有何不可使用呢?這就是第三期臨牀試驗在接踵而來的後繼型疫苗研發與審覈過程中的可取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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