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清潔工刺死板模工 二審駁回檢方上訴
去年7月高雄市左營區美術館一處豪宅工地內,陳姓板模工和黃姓板模工發生口角,陳男持摺疊刀一刀插進黃男胸口,黃男經送醫後搶救不治。一審法官認陳男刺一刀後並未「追殺」,應無殺人犯意,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判8年,可上訴。高雄高分院22日宣判,駁回檢方上訴,可上訴。(本報資料照)
去年7月高雄市左營區美術館一處豪宅工地內,陳姓板模工和黃姓板模工發生口角,陳男持摺疊刀一刀插進黃男胸口,黃男經送醫後搶救不治。一審法官認陳男刺一刀後並未「追殺」,應無殺人犯意,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判8年,可上訴。高雄高分院22日宣判,駁回檢方上訴,可上訴。
去年7月16日下午,陳男不爽黃男罵他的上司,爲了幫上司出一口氣,在工地發生口角爭執。
當時黃男先動手推陳男,陳男便拿出摺疊刀朝黃男攻擊,黃男出手阻擋、前臂遭刺傷,陳男見狀再補一刀,朝黃男胸口刺去,慌亂中陳男騎車逃逸。
當時黃男倒地,胸口大量流血,同事見狀立刻叫救護車、將人送醫急救。黃男到院後沒多久便搶救不治。當晚警方循線在鳳山區一間網咖將陳男查緝到案,在他身上找到犯案工具,依殺人罪移送。
驗屍報告指出,黃男胸部傷口深達9.5公分,因刀傷刺入胸骨、心包膜、心臟,導致心包填塞、大量血胸及氣胸(右肺塌陷)。
開庭時,陳男坦承持刀殺人,但強調原本只是想傷害教訓黃男一下,黃男剛好手平舉,刀子纔會刺向他的胸部。法官認爲,陳男出手的第一刀並非朝要害部位刺,加上黃男受傷倒地後,陳男也未繼續上前追殺,應無殺人犯意,改依傷害致死罪判8年,可上訴。
檢方認爲判刑太輕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爲,原審認事用法無誤,駁回檢方上訴,維持原判,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