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所長貸款404萬助創業 酒駕通緝犯1元都沒還又關4年

舒宗澤生氣也沒用,先等對方出獄。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新店分局忠志派出所所長舒宗澤,前年逮捕了一名蘇姓酒駕通緝男子,對方說生意失敗喝酒澆愁,擔心他輕生,便用自己的保單貸款,前後借了404萬資助創業,不過對方卻沒有還錢,甚至還盜刷弟弟信用卡,遭判4年已經入監服刑,他憤而提告詐欺,不過臺北地檢署認爲,雙方借貸關係,因此判不起訴。

舒宗澤今年剛獲警政署好人好事代表推薦,不過前年逮捕一名蘇姓酒駕通緝犯時,念在對方因爲經商失敗,纔會藉酒澆愁,怕有輕生念頭,因此先借100多萬給對方創業,做影印機出租生意,對方事後又說要開居酒屋投資土地,又再借100多萬,後來又說要借200萬,方便跟銀行申請支票,3個月就會還。

舒宗澤用了自己儲蓄人壽保險又貸款,前後借了404萬元給蘇男,不過蘇男卻不誠實,不但沒有還錢,還盜刷弟弟信用卡、侵佔公款,被判4年已入監服刑,他怒告詐欺,但北檢認爲,他知道蘇的經濟狀況還願意借,雙方有立借據,因此判不起訴。

蘇男對法官說,「我有拿錢創業,只是3個月就倒閉,並沒有詐欺。」舒宗澤則迴應,「他沒說不還,我想說還能接受得起就試試看,現在生氣也沒用,就等他出獄再想辦法,當成社會經驗。」官司部分也會聲請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