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案 解盲前賣股賺3億多 張念慈:純屬巧合
浩鼎生技公司董事長張念慈表示,對於檢方對他聲請限制出境,感到蠻意外的,絲毫沒有道理,分明是檢方加強打擊他。(李文正攝)
浩鼎生技公司內線交易案,士林地院今天以被告身份傳喚董事長張念慈,說明2015年10月28日專家會議,決定在隔年的3月提前解盲,以及樣本數(惡化人數)不足289人,檢定力將下降,不足90%,影響申請藥證的可能性,卻沒有讓投資人知道。張念慈在會議後一個多月到年底,賣出676張股票,獲利3億多元,檢方認爲違反證券交易法中的內線交易,犯罪嫌疑十分重大,但張辯稱賣股「純屬巧合」。
檢方認定「專家會議」時,浩鼎公司高層5人,已知道惡化人數未達289人,且實驗是單一樞紐,導致申請藥證通過「機率極微」,但浩鼎在3天后的重大訊息中,隱瞞了這些事實,讓投資人誤以爲,隔年3月申請藥證的機會很高,股價因而從274元漲到最高點755元,董事長張念慈在9月10日到12月22日出脫持股,總計676張。
張念慈辯稱,出脫股票「純屬巧合」,專家會議決議都是正面,惡化人數未達289人是代表療效是好的,打乳癌疫苗後已經產生抗體,才得以延長復發時間。
張說,賣股票是爲了其他投資需要資金,且自創立浩鼎從未拿薪水、股票和任何憑證,不可能爲了避險而賣股。而且以臺灣的藥品價格偏低,當初就沒有規劃以臺灣藥價作爲基礎,希望最早能在歐美申請通過,臺灣是全球市場的規劃之一。
檢方立刻反擊,當初的公佈重訊,都強調要在臺申請藥證,現在竟說OBI-822乳癌疫苗是「探索性試驗」並沒有要申請藥證,主要擺在歐美,「如果聽在投資人的耳裡,做何感受!」
檢方以張念慈具有雙重國籍,在臺沒有固定住所,借住在朋友家中,還有轉移資產的現象,而且張犯罪嫌疑十分重大爲由,聲請限制出境。法官諭知候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