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產業發展條例」明年元旦實施 統合各部會輔導產業發展

海洋委員會爲健全海洋發展,於今年5月26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海洋產業發展條例》,經報送行政院同意後訂於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海委會主委管碧玲(見圖)感謝相關人士的參與。(本報資料照片)

海洋委員會爲健全海洋發展,於今年5月26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海洋產業發展條例》,經報送行政院同意後訂於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海委會主委管碧玲28日感謝產業團體及學者專家代表此法案在研擬過程中的參與,及立法院審議期間朝野各黨團及立委們的大力支持。

海委會表示,海洋產業發展條例主要有「統合各部會海洋事務」與「建構產業扶助架構」2大範疇,在統合各部會海洋事務的政策工具,包括建立海洋資料庫、政府應編列推動海洋產業預算、海洋發展基金的充實;建構產業扶助架構部分,則有優惠融資、協助設置海洋產業園區或專區、輔導與獎助、培育人才等。

該條例施行後將可統合各部會推動海洋產業之力量,明確海洋產業類別與機關權責,讓各部會都能各司其職,輔導所屬產業發展。

此次配合海洋產業發展條例的施行,海委會也同時發佈了我國海洋產業產值,依據海委會的統計資料,我國海洋產業產值由2018年的7507億元成長至2022年的1兆7031億元,佔GDP的比重則由4.03%上升至7.86%,主因在於2021至2022年因受疫情影響,海運運價暴漲。

另去年我國前3大的海洋產業分別爲「海洋運輸及輔助」、「海洋漁業與養殖」及「海洋遊艇及其他船舶載具」,產值依序爲1兆3126億元、2795億元及68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