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潛艦伏擊區、遊獵區與坐底 大內宣全搞錯了! (王志鵬)

首艘潛艦國造「海鯤軍艦」(舷號711)在不斷的大內宣下,引發戰力的質疑和批評。(圖/中央社)

臺灣首艘自制潛艦「海鯤號」(Narwhal, SS-711)於去年9月28日假「下水」之名行封殼典禮之後,在不斷的大內宣下,臺灣人民有熱烈喝采、讚揚,但也有引發質疑和批評。而《中央社》亦於2023年11月3日公開以近3000餘字,採取問答方式協助說明釋疑;不過,內容卻出現很多錯誤。

錯誤一:「國防安全研究院學者指出,臺灣因地形狹長、缺乏廣大腹地,潛艦戰力可讓臺灣海面防線再向外推進、擴大海上縱深,並讓共軍必須費心提防船艦受臺灣潛艦『伏擊』,達到臺灣軍事戰略『防衛固守,重層嚇阻』中的『嚇阻』效用。」

然未來倘若兩岸掀起戰事,臺灣海峽仍爲主戰場;惟臺灣海峽不利於現行與未來自制的新型潛艦部署,所謂戰力可讓臺灣海面防線再向外推進、擴大海上縱深,只能向東部西太平洋擴展;不過,這不是假想遲滯友盟國家(美日聯軍)會馳援前來協戰的海域嗎?

錯誤二:中央社轉述分析,「解放軍攻臺最起碼要有3支航艦戰鬥羣成軍,第1支部署臺灣東南海域(菲律賓海)牽制在關島的美軍,第2支部署臺灣東北海域牽制美國與日本,第3支放在臺灣西南海域。因此,當臺灣遂行防衛作戰時,北部海域可借重印太戰略的第一島鏈聯合防衛作戰計劃,由日本自衛隊防守狹窄的宮古海峽。囿於菲律賓的海軍實力薄弱,國軍必須要有足夠潛艦跟水面兵力,固守巴士海峽、巴林坦海峽這兩個通道,將共軍限制在第一島鏈,防止共軍艦隊經這2個海峽前出至菲律賓海、即臺灣的東部與東南部海域。」

潛艦活動必須有足夠深度的海域,臺灣海峽與東海海域因太淺,不利潛艦作戰。高雄西南方海域與花東東部的海域夠深,非常適合潛艦活動。

巴士海峽有「潛艦走廊」之稱,加上是菲律賓海與南海的交會區,水文、海流複雜多變,亦是共軍派遣機艦蒐集水文資料的重點區域;目的是在需要時,可掩護解放軍南部戰區海軍水面艦隊與潛艦,從巴士海峽突破轉往西太平洋(包括臺灣東部深水區)執行任務。因此,潛艦要能提前預置在敵方船團必經航線上(如巴士海峽),停在海牀上且不運轉,在無噪音情況下「坐底伏擊」。殊不知臺灣東南部海域經巴士海峽通往西太平洋的航道,水深均超過500公尺以上,潛艦「坐底」無異於「自殺」(超過破裂深度),且採用「伏擊」戰術的成功機率很低。是以,中央社所劃的臺灣周遭海域若干伏擊區位置示意圖,其實是柴電潛艦的「遊獵區」而非「伏擊區」。

錯誤三:「國防安全研究院專家指出,若以臺灣周邊海域水下地形研判,臺灣海峽不適合潛艦作戰,評估在北部的宮古海峽、南部巴士海峽、東部西太平洋區域,各有2個、共6個適合臺灣潛艦遂行反潛反艦作戰的『伏擊區』。」該位專家根本是誤用潛艦「伏擊」戰術,顯見其並不瞭解「伏擊」的戰術定義和效益評估。

錯誤四:「某學者指出,潛艦在水下必須倚靠『極低頻通信技術』,藉此與國軍指揮中心保持通信暢通。」惟「極低頻通信技術」主要系冷戰時期提供核動力潛艦於深海通信所使用,且目前已屬落後將逐步淘汰之笨重設施與裝備;現行最適用柴電潛艦的通信技術,卻是潛艦採取「通信浮標」搭配「衛星」進行「快速且隱匿」通信作爲。

錯誤五:經常有名嘴、專家或學者誤解「坐底」的定義,「坐底」是重要的潛艦戰術之一,但是並不是任何潛艦都能夠實施「坐底」,在設計和建造之初,就必須針對未來的「作戰需求」與「作戰海域」進行分析評估,以決定是否需要發展這樣的潛艦戰術與戰法,如果確實需要,則在設計與建造階段就必須強化或改變許多必要的設計,例如:艇艏與艇底部位結構必須進行強化、聲納位置必須重新考量、潛艦底部各個海水系統進出口必須修改至左右側艇腹處等等。

現代各國潛艦能夠實施此一特殊「坐底」戰術,大多數是屬於近海型約1500噸以下的潛艦(如:瑞典、北韓、德國、義大利、中國等所發展),坐底的最大深度多在300公尺以內。至於在遠海或遠洋藍水海域運作,噸位大於3000噸以上的中、大型柴電潛艦(如:荷蘭、俄羅斯、中國、法國、英國、日本、美國等等),以及核動力潛艦,則是大部分無法或是不適合執行。

比較嚴謹狹義的潛艦「坐底」定義,就如一般人所認知或是電影所模擬拍攝的情境,整個潛艦垂直以底部坐臥在平坦的海底;但是廣義的潛艦「坐底」戰術,並不是如此,且鮮少爲人所知,此類潛艦「坐底」的形式與方法概可分爲三種類型:「安全水深錨定」、「淺海點定」和「伏擊坐底」。此三種類型的「操作方式」、「困難程度」、「適合的海域與環境」和「優缺點」,則各有所不同。

潛艦坐底伏擊示意圖。(圖/作者王志鵬繪製)

錯誤六:「陣地伏擊」與「區域遊獵」此二者是潛艦的基本戰術,不過臺灣的軍事專家和政論名嘴,卻經常誤解其真正的運用和定義,因此常常錯誤使用或濫用,以至於常常成爲討論潛艦軍事議題節目的綜藝性話詞,完全失真扭曲了潛艦作戰的戰術意涵,真的是「失之毫釐,謬以千里」,甚至現今現役的海軍軍官亦不知其所以然。「陣地伏擊」與「區域遊獵」戰術源自解放軍潛艦戰術紅皮書,依據對岸新版2011年12月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語」(其中海軍第899頁)內容中明確定義,逐次說明分析如下:

「潛艦陣地伏擊」(submarine position ambush):系潛艦部隊在預先設置的伏擊陣地上,對通過的敵艦船實施的襲擊。通常用於封鎖敵基地港口、海峽和水道;也可以在準確掌握敵艦船航路與航行規律的情況下,用於襲擊敵海上過往艦船,是潛艦部隊作戰的基本方法。

「潛艦陣地伏擊」的戰術運用方式與特點:

一、陣地伏擊的目的,在於潛艦能夠100%擊沉進入所劃定伏擊區內的任何水面和水下目標。

二、伏擊區大小的劃定,主要依據潛艦所配備魚雷的性能、攻擊的距離與命中率(而非潛射飛彈)。

三、潛艦於伏擊區內待命襲擊,通常所就是「保持寂靜、守株待兔」,採取的標準作爲「低電力操作、全艦保持寂靜、坐底或中懸」。

四、潛艦的伏擊區多位在港口或狹窄必經水道,而伏擊區多爲淺水作戰海域。

五、授命伏擊的潛艦通常擁有3至5個伏擊區,於襲擊之後必須立即轉移至其它伏擊區。

六、劃定潛艦的伏擊區,可以使用「直角座標」和「極座標」兩種方式皆可,端視潛艦指揮官的戰術作爲決定。

「潛艦區域遊獵」(submarine area hunting):亦稱「潛艦區域巡邏」,系潛艦在指定較寬闊的海區內,採取遊動和待機相結合的方式,主動搜索並襲擊敵艦船的戰鬥行動,通常用於在廣闊海區牽制、襲擊敵方艦船,該戰術運用方式與的特點:

一、區域遊獵的目的,在於潛艦能夠適時掌握戰會襲擊進入所劃定區域內的任何水面和水下目標。

二、遊獵區大小的劃定,通常依據被動聲納的偵搜距離來劃定,並考量潛艦在區域內執行的遊獵速率和魚雷攻擊的命中率有所調整改變,通常可分爲偵搜率30%、50%、70%和90%等不同大小的遊獵區。

三、遊獵區的劃定,通常採取「直角座標」,可以是矩形、梯形、多邊形或不規則形,端視所遊獵的海洋區域環境而律定(一般多爲20×30浬、30×45浬、40×30浬)。

四、授命的潛艦通常僅有一個遊獵區,如有必要亦可賦予2至3個遊獵區可進行轉移變換。

五、授命的潛艦於遊獵區中,所採取的搜索模式,有賴潛艦艇長依據當時的海域地形、海象、水文狀況和情報資訊決定(一般有橢圓形搜索法、8字形搜索法、跑馬式搜索法等,爲不同的搜索法的偵獲率亦有高低的不同)。

六、設置遊獵區的海域,通常不會僅部署一艘潛艦,各授命的潛艦獨自於區域內發揮最大作戰能力,於襲擊完畢或未能攔截成功,負有情報傳遞的責任,以利後續友軍的攔截。

上述說明指出《中央社專訪》所刊載的若干錯誤,爲避免類似誤解持續誤導大衆視聽,特別是有些媒體誇耀還未完成戰術驗證成軍的新型潛艦是「神兵利器」!是以有必要回歸潛艦專業的基本認知,嚴謹而較詳細的說明和詮釋,以正大衆視聽。

(作者曾任潛艦兵器長、作戰長、輪機長與潛艦訓練中心教官、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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