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智輝:兩條件過關 考慮核三延役
經濟部長郭智輝表示,只要修法並完成安檢。核二、核三可延役20、30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經濟部長郭智輝日前到立法院備詢表示,只要修法通過,核二、核三可延役廿、卅年;他昨到高雄視察時表示,在法的框架下,核三目前沒辦法延役,如果法的問題能拿掉,則會開始評估、檢驗是否適用。他說,立委指很多人同意使用核電,「我們會考慮,但條件要夠,條件就是安全;若安全無慮,法令也核可,就會做」。
郭智輝表示,產生電力的方式很多,短期可能由光電來補最快,「光電場六個月就能產電,只要有饋線的地方就能做」,其他不管風力、水力、火力、地熱或氫能,蓋一個電廠需要五到六年。萬一有非常多國外廠商要來,電力上還是一樣會滿足大家需求。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昨表示,如果認爲應該要修法,行政部門就必須提出版本跟在野黨版本一起修,而不是害怕對綠營的支持者沒法交代就想搭順風車,把帳賴在在野黨身上說「在野黨叫我做的」;不提出版本、只想靠在野黨修法,到時綠營恐又會回過頭攻擊國民黨,「不能裡子面子都要」,既然國民黨已提出修法版本就代表願意成全,呼籲郭智輝拿出態度,沒提版本也至少要拜託委員會召委排案。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也呼籲郭智輝不要吃在野黨豆腐,應該提出修法版本,不能只是消費在野黨,或讓在野黨幫忙擋民進黨的基本教義派,否則責任跟擔當在哪裡?錯誤能源政策應改正,問題是政府的態度是什麼?
國民黨立院黨團已提出核電延役草案版本,但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尚未排審;該委員會國民黨籍召委柯志恩表示,她主責教育部、國科會、故宮、中研院,既然經濟部長提出來,那就請負責核安會的民進黨召委排案,但教文委員會日前邀核安會及經濟部針對核電廠延役推動現況等議題專題報告,當時民進黨立委洪申翰等人拒絕核電延役,現在經濟部長又這樣說,民進黨內部可不可以先溝通?
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表示,核二、核三若要延役,關鍵在有無相關法令,且同時須在確保核安、核廢料處理及社會共識下才會討論;目前法規明文規範非核家園,行政院長卓榮泰也不斷強調非核家園目標沒有改變,「郭智輝所言是指國際相關案例」,政院依法朝向非核家園的目標沒有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