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文藝院團部分人員可實行年薪制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深化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中指出,建立健全鼓勵演職員多演出的激勵機制,按照多演出多得酬勞的原則,適當拉開演職員收入水平差距,部分人才可實行年薪制。
部分國有文藝院團將轉企改制
《意見》指出,未來國有文藝院團的重點任務是明確功能定位。國家直屬院團要強化“國家隊”意識,着力創作體現國家水準和民族特色、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優秀舞臺藝術作品;省(自治區、直轄市)屬院團要充分挖掘地方特色資源,做強區域優勢藝術門類,成爲本區域舞臺藝術創作生產的引領者和推動者;市(地、州、盟)和縣(市、區、旗)屬院團原則上以服務基層羣衆爲主要任務,更多承擔政策宣傳、公共服務、惠民演出、藝術普及等工作。
《意見》要求已明確保留事業單位性質的國有文藝院團,要突出和強化公益屬性,完善財政、人事、收入分配等各項政策,進一步增強活力。已組建的演藝企業集團,要充分發揮聚合優勢,努力成爲骨幹文化企業。未列入保留事業單位性質範圍的國有文藝院團,要着力提高市場適應能力和發展活力,創造條件轉企改制。
《意見》要求建立健全促進劇目生產表演的有效機制。建立導向正確、內容鮮活、羣衆喜愛、常演常新的劇目生產表演機制,設立藝術委員會或藝術總監崗位,加強劇目生產選題論證評估。要適應不同演出條件,滿足不同觀演人羣需要,推出優秀劇目演出的經典版、駐場版、巡演版。要推動媒體與國有文藝院團積極合作,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視聽、新媒體等傳播渠道,不斷提升舞臺劇目的傳播力和影響力。鼓勵有條件的國有文藝院團探索劇目股份制、項目制等多種靈活方式。
部分人才可實行年薪制
《意見》指出,建立健全鼓勵演職員多演出的激勵機制。按照多演出多得酬勞的原則,適當拉開演職員收入水平差距,演出收入向業務骨幹和作出突出業績的人才傾斜、向一線演員傾斜、向關鍵崗位和特殊崗位傾斜。允許國有文藝院團對高層次人才、關鍵崗位、業務骨幹或緊缺急需人才實行協議工資、項目工資、年薪制等分配方式。
《意見》還要求建立健全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文藝創作生產體制機制。開展國有文藝院團社會效益評價考覈,考覈結果以適當形式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