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君安新三板業務臨考 多家公司定增受拖累

2016年,國泰君安(601211.SH)開局不利。從以明顯低於成交價價格賣出16只新三板公司股票被暫停三個月新增做市業務,到其作爲主辦券商的新三板公司展唐科技(430635)高管集體辭職,聘請退休阿姨當高管,再到3月初被出具警示函,國泰君安近期三板業務可謂負面消息不斷。

《中國經營報記者採訪發現,國泰君安證券被暫停三個月新增做市業務的處罰不僅已經影響到相關公司交易方式轉讓做市交易的進程,而且,更爲嚴重的是,其已經受到的處罰,或將會對其未來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執業質量評價辦法(試行)》正式實施後的評價產生不利影響。

負面消息不斷,處罰升級

3月3日,全國股轉公司公告稱,瑞兆源(835029)掛牌前存在股權質押行爲但未在公開轉讓說明書及其他申報文件中進行披露。該行爲違反了全國股轉系統業務規則,屬於信息披露遺漏違規行爲。

作爲瑞兆源的主辦券商,國泰君安因此被出具警示函。

全國股轉公司公告表示,全國股轉公司實行“申報即披露、披露即擔責”的監管要求,企業初始申請掛牌的信息披露應做到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相關中介機構應把好“第一道關”,履行好勤勉盡責義務。

作爲瑞兆源的主辦券商,國泰君安在該公司掛牌期間有沒有把好“第一道關”,尚無法判斷,不過這對於近來負面消息不斷的國泰君安來說,顯然不是一個好消息

2015年12月31日,國泰君安做市業務部圓融科技(832502)等16只股票以明顯低於最近成交價的價格進行賣出申報,造成上述股票尾盤價格大幅波動。

2016年1月29日,全國股轉公司給予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譴責,並給公司相關領導做出了相應的處分

而到了2月26日,處罰進一步升級。當日,全國股轉公司公告稱,第一,暫停受理以國泰君安證券作爲做市商的擬掛牌股票採取做市轉讓方式申請、變更股票轉讓方式爲做市轉讓方式申請、後續加入做市申請;第二,已受理的上述業務,中止審查

多家公司定增、做市轉讓受拖累

《中國經營報》記者統計發現,截至2016年3月7日,以國泰君安爲主辦券商申請掛牌新三板的公司共有33家,轉讓方式都是協議轉讓,上述處罰並不影響這些公司的掛牌,但已經掛牌新三板,並將轉讓方式從協議轉讓變更爲做市轉讓向國泰君安定向發行股份的多家公司,定增則受到了較大影響。

“在國泰君安被處罰暫停新增做市業務後,我們領導心裡也很窩火。因爲這並不是我們公司自身出了問題,而是因爲此次公司定增對象中有國泰君安,可以說我們被國泰君安連累了。”一位已發佈定增方案並準備轉爲做市交易的新三板公司人員對記者表示,(處罰)事件出來後,公司基本每天會打四五個電話與國泰君安就定增進行溝通,得到的回覆是隻能等三個月。目前其他定增對象的資金已經到位,只能先辦理其他定增對象的相關工作,與國泰君安證券的相關工作只能延後進行。

上述新三板公司人員進一步指出,此前公司曾考慮過把國泰君安從定增對象中除名,但這樣一來還需要重新做方案,過程繁瑣,耗時也較長,所以只能按照原既定方案等着。“此次定增後,公司或許還會做一次定增,後續是否還會與國泰君安合作,公司將會慎重考慮。”上述人員強調。

記者統計發現,樸道水匯(835747)、東方股份(833374)、國鴻科技 (834568)、山源科技(831815)、精晶藥業(835033)、福能租賃(832743)六家公司宣佈股票轉讓方式由協議轉讓方式變更爲做市轉讓方式,並且公佈的定增方案認購對象中,都有國泰君安的身影。

資料顯示,樸道水匯在2016年1月26日在新三板掛牌上市。3月4日,公司股東大會通過《關於公司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做市轉讓方式進行轉讓的議案》,公司擬定的做市商有興業證券、招商證券、國泰君安。樸道水匯公佈的《股票發行認購公告》顯示,興業證券認購股份數量上限爲50萬股,招商證券和國泰君安證認購數量同爲35萬股股份。

東方股份定增對象中,國泰君安證券擬認購25萬股股份,用作做市庫存股。公司在2月22日決定股票轉讓方式變更爲做市轉讓。

一位券商人士對記者表示,三板公司要將股票轉讓方式變更爲做市轉讓,需要有至少兩家券商作爲做市商,其中,不可缺少的環節是公司要向相應的做市券商定向發行股份來完成。這就意味着,目前準備變更爲做市轉讓,且選擇國泰君安作爲做市券商的公司,只能等三個月處罰期滿後,這項工作才能繼續進行。

執業質量評價或有負面影響

上述券商人士指出,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執業質量評價辦法(試行)》(以下簡稱“主辦券商執業質量評價”)實施(4月1日)後,國泰君安目前所受到的處罰會對公司的執業質量評價有何具體影響尚難判斷,但公司已經受到的處罰總體來說,會有一定的負面效應

據悉,《主辦券商執業質量評價》是指全國股轉公司以主辦券商各項業務出現的執業質量負面行爲記錄爲基礎,結合自律監管措施紀律處分、行政監管措施和行政處罰,以及主辦券商對全國股轉系統發展的貢獻及其他對評價有重要影響的事項。適用於在全國股轉公司已取得推薦、經紀或做市業務備案函的所有主辦券商。

資料顯示,主辦券商的評價週期分爲月度年度。全國股轉公司於每月10日前,在全國股轉系統指定信息披露平臺公示主辦券商推薦掛牌、掛牌後督導、交易管理綜合管理四類業務執業質量情況。年度評價期爲上一年度5月1日至本年度4月30日,全國股轉公司於每年8月31日前,按照綜合點值、扣點原則加點原則,確定主辦券商上年的評價點值,在全國股轉系統指定信息披露平臺公示所有主辦券商分檔結果。

《主辦券商執業質量評價》設定無執業質量負面行爲記錄的主辦券商基準點值爲100點。其中,推薦掛牌、掛牌後督導、交易管理、綜合管理業務四類業務按一定權重計算業務基準點值。

主辦券商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全國股轉系統業務規則而被全國股轉公司採取自律監管措施或實施紀律處分的,按以下原則給予相應扣點:主辦券商及其相關人員對有關問題作出解釋、說明和披露,約見談話,要求提交書面承諾的,每次扣1點;主辦券商被採取出具警示函,責令改正,每次扣2點;主辦券商或其相關人員被採取暫不受理出具的文件的,限制證券賬戶交易的,每次扣3點;主辦券商及其相關業務人員被採取通報批評,公開譴責的,每次扣4點;主辦券商被採取限制、暫停直至終止從事相關業務的,每次扣8點。

如果按照上述扣點標準,國泰君安被出具警示函會被扣1分,被公開譴責扣4分,被暫停從事業務扣8分,累計最多會被扣13分。由於上述辦法在4月1日才實施,近期國泰君安被處罰事項是否會加到新辦法中,目前尚無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