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吃好料!政院提醒:把握食品選購重點、烹調原則「健康過好年」

▲年菜。(示意圖/取自臺北市場官網

記者婕妤/臺北報導

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26日表示,爲維護年菜料理食材及春節應景食品安全,政府邊境港口機場加強查驗輸入產品,也對年節食品製造端、販售端及餐飲端進行相關稽查作業

食安辦呼籲國人,購買年節產品時多看、多比較,優先選擇國產品及信譽良好的商家牢記選購原則,希望大家享受美食也兼顧運動,一起健康過好年。

食安辦表示,農曆春節是國人團聚圍爐的重要節日,家家戶戶張羅年貨、伴手禮、準備年菜食材及團聚圍爐用餐,希望國人吃得健康又安心,歡度春節,享受全家人團圓幸福感

選購食材及年貨「選購重點及烹調原則」:

一、 確認食材包裝完整、標示正確性:(一)選擇信譽良好的店家,購買密封包裝完整的乾貨食品,不購買來路不明、散發出異味外觀異常(例如:外觀破損、內容外漏等)產品。(二)選購包裝食品時,注意產品要有明確標示內容物名稱、有效日期、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原產地營養標示等資訊。(三)確認產品是否在標示的有效期限內,並注意有效日期是否有塗改痕跡。二、 惜食惜福浪費:(一)買得剛剛好:食材買得剛剛好並妥善貯存,掌握先進先出的原則。(二)煮得剛剛好:料理時要適量烹煮,避免食材浪費,產生過多的廚餘。(三)點得剛剛好:至餐館用餐,應考量飲食量點餐,若有剩餘菜餚可考慮打包帶回,惜食也惜福。三、 烹調食品遵守「五要」原則:(一)要洗手:維持良好的衛生習慣,飯前、如廁後及處理食品前後,均應徹底洗淨雙手,有傷口要妥適包紮處理。(二)要新鮮:食材要新鮮,用水要衛生。(三)要生熟食分開:處理及盛裝生熟食的器具應分開,而不經加熱就會食用蔬果類等產品,在洗滌或裁切時,要特別注意避免交叉污染。(四)要徹底加熱:海鮮肉類產品應徹底加熱,不食用未煮熟的禽畜水產品,特別是貝類水產品應徹底加熱後再食用,切勿追求口感而忽略生食風險,食品內部溫度超過70℃,微生物才容易被消滅。(五)要注意保存溫度:保存低於7℃,室溫不宜放置過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