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防爆電氣設備 不合格率達一成

國內製造商進口商,申請送檢的防爆電氣設備產品,總共1,373件,經檢測合格者計1,224件,合格者有149件,不合格率達10.8%。

記者林潔玲臺北報導

防爆電氣設備產品型式檢定的防爆性能測試結果出爐,勞委會指出,從民國100年1月至102年9月止,國內製造商或進口商申請送檢的防爆電氣設備產品件數總共1,373件,經檢測合格者計1,224件,不合格者有149件,不合格率達10.8%。其中,國內製造者計122件實測不合格,佔8.89%,國外進口者實測不合格27件,佔1.96%。

勞委會安衛處指出,統計分析不合格原因,以耐壓防爆構造的型式測試時,發生引火現象最多,計58件,肇因於防爆功能不充分。此外,實施撞擊試驗時,發生本體破裂者計32件居次,乃因強度不足。目前已公告強制列檢品目,包括「防爆燈具」、「防爆電動機」及「防爆開關箱」等3項。

勞委會表示,經統計防爆燈具送檢產品224件,不合格者計65件,不合格率29%爲最高,主要原因在於一般燈具製造商看好市場潛在需求,雖有意願投入製造防爆燈具的行列,惟專業技術層次尚未達到國家標準要求的安全規格水準,導致目前檢測失敗率仍較高。

而防爆電動機產品申請件數爲送檢商品數量最多者,申請檢定件數達777件,佔總申請量的56%,主因防爆電動機多屬客製化規格,設計規格變化也較多,難以歸類爲同一型式,但防爆電動機不合格率僅0.43%,屬不合格率最低者,主因在於申請防爆電動機產品檢定者多爲國內兩大馬達工廠,已具有相當專業技術製造水準。

安衛處強調,由於部分人士有「外國月亮比較圓」的刻版印象,仍存有「凡張貼國外認證標章進口產品,當然具有高可靠度」的迷思,但依據檢測統計顯示,國外進口品申請實測者仍有發生27件經測試不合格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