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入闈可望納責任制 記者出國採訪、禮儀師再等等

勞動部今天召開勞動基準審議委員會,討論記者出國採訪、禮儀師、國考入闈者是否納入責任制,估計影響約2000名勞工,勞動部會後表示,委員認爲,記者、禮儀師兩者工作範圍內容,仍須蒐集意見,但國考入闈者確實有需求。

俗稱「責任制」的《勞基法》第84條之1,規定經勞動部覈定公告行業,勞資雙方可自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等勞動條件,不受勞基法規範,也無須一例一休或7休1等,僅有勞動契約須經由地方主管機關審閱。

新聞不該用肝換!」媒體工會成員今天上午齊聚勞動部前怒吼,要求「官資不要聯手、基準不能放水」。工會理事長鄭一平表示,84條之1明文規範工作者須爲監督管理人員、監視性或間歇性工作者,記者資格根本不符合。

「現在有多少奧運新聞是由官方發出、由臺北編譯後製?」他說,如今進入數位時代,媒體作業時間已縮短許多,根本不需要責任制,否則不僅造成媒體業勞動權益持續探底,且未來資方再出現其他「疑難雜症」,恐繼續加開後門

臺北市產業工會也表示,責任制法令漏洞,加上主管機關忽視,勞工陷入過勞處境,呼籲勞動部檢討責任制適用行業,別讓勞工「做到死、操到死」,淪爲次等勞工。蔡英文總統曾承諾立法縮減責任制適用工作者,應儘快檢討責任制。

勞動部官員會後指出,今邀集勞資雙方諮詢,針對記者出國採訪,勞資雙方對於適用責任制必要性進行陳述,但勞資雙方仍對於工作內容有不同認知。

官員指出,資方主要認爲,派到國外採訪記者有時由於國際賽事,可能長時間待在國外工作、採訪,無法符合勞基法工時規定,因此提出申請;但勞方認爲,此爲人力調度問題,記者採訪也不如資方所言,需要長時間工作。

由於勞資雙方認知落差頗大,委員認爲應再蒐集意見、實際瞭解狀況後,再評估進行相關討論,如有需求將再擇期繼續諮詢審議,目前還不到指定階段

至於禮儀服務人員,工作範圍界定須更詳加確認,今天有代表提出如個案管理人、助理人員,並說明其工作特殊性,但仍需討論適用責任制必要性。

官員表示,考選部針對國家考試入闈工作,技工工友與其他適用勞基法的臨時人員,提出過去曾適用責任制,因此再度申請,委員認爲,闈內確實無法替換人員,基本上入闈後並不太能夠離開闈場,確實可以給予特殊安排。

勞動部指出,聽取委員意見後,有需要將再深入瞭解、蒐集意見,後續纔會有相關作業或進入預告程序,預告程序仍是蒐集意見階段,依法制程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