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因公保險理賠擬調高 一般勤務7百萬特殊勤務2千萬
國防部今天向立法院報告表示,國防部已擬定「國軍團體意外保險辦法」草案。圖爲示意。圖/取自中華民國陸軍臉書粉專;來源/國防部青年日報社
立委提案建議,將國軍未致死亡或身心障礙的傷病意外納入保險機制予以保障。國防部回覆表示,國防部已擬定「國軍團體意外保險辦法」草案,擬將現行國軍「一般勤務」因公保險理賠金額,由350萬元調高爲700萬元;「特殊勤務」保險理賠金額1000萬元調高爲2000萬元,以強化全體國軍官兵執行救災、落實戰訓本務權益保障。
國民黨立委江啓臣、陳以信與廖婉汝在立法院提案表示,有鑑於軍人保險條例第3條規定,軍人保險給付項目僅有「死亡、身心障礙、退伍、育嬰留職停薪及眷屬喪葬」5項,未致死亡或身心障礙的傷病意外不在保險給付範圍之中,但訓練傷病意外,是平時國軍官兵最可能遭遇的狀況,若能有保險機制予以保障,可協助減輕因傷病意外造成的經濟壓力。
國防部迴應表示,軍方邀集相關112年11月2日邀集臺銀人壽保險公司與擎天駒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組成精算團隊進行研討,完成「軍人保險新增傷病意外給付項目」精算財務可行性評估報告。
國防部說,參考臺銀人壽保險公司「軍人團體一年期綜合保險」,將「意外傷害醫療給付」及「重大燒燙傷給付」納入軍人保險給付項目,其中「意外傷害醫療給付」採實支實付限額4萬元或住院日額1200元二擇一, 「重大燒燙傷給付」理賠保險金最高50萬元。評估增加前2種給付項目後的軍人保險財務影響,包含保險費率、政府負擔及官兵負擔保險費。
國防部表示,精算團隊評估結果,未來平準保險費率爲10.01%,若加入 「意外傷害醫療給付」 分項費率0.39%, 「重大燒燙傷給付」分項費0.03%,調整後未來平準保險費率爲10.43%,與現行費率9.94%相較,增加0.49個百分點2,經估算每年所需增加保險費2億4207萬元。
但國防部表示,目前國軍官兵因公受傷期間,無論赴國軍醫院或公、私立醫療院所就醫,已分別依「國軍醫療院所就醫優惠減免實施規定」及「國軍官兵因公負傷醫療費用補助規定」等規範,減免或補助就醫期間醫療費用,使大部分繳費單據金額爲零,無法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實支實付」醫療險定義,由軍人保險給付保險理賠金,以實質發揮保障功效。
國防部表示,已於今年11月3日召開 「國軍團體意外保險制度策進研商會議,擬定「國軍團體意外保險辦法」草案,參考「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髮給辦法」與「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髮給辦法」修正方向,將現行「一般勤務」因公保險理賠金額 350 萬元調高爲 700萬元;「特殊勤務」保險理賠金額 1000 萬元調高爲 2000 萬元,以強化全體國軍官兵執行救災、落實戰訓本務的權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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