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佈《保險資金運用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第4號
爲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加強保險資金運用內部控制建設,提升保險機構內部控制管理水平,金融監管總局近日印發了《保險資金運用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第4號-第6號)》(以下簡稱《應用指引(4-6號)》)。
2015年,監管部門發佈了《保險資金運用內部控制指引》及《保險資金運用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第1號-第3號)》,對於推動建立全面有效的資金運用內部控制標準和體系發揮了重要作用。此次《應用指引(4-6號)》,針對未上市企業股權、不動產、金融產品等非標準化資產,在項目篩選、立項審批、盡職調查、商務談判、投資決策、合同簽署、交易執行、投後管理等業務環節,明確了操作流程要求,同時強化投資決策委員會履職盡責,並細化投後管理要點。
《應用指引(4-6號)》的實施,有助於進一步規範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機制和流程,提升保險機構風險管理能力,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下一步,金融監管總局將持續加大制度供給,健全保險資金運用制度體系,推動保險機構增強資金運用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動性,提升保險資金服務實體經濟質效。
本文來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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