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全面系統排查企業債風險
記者23日從國家發改委獲悉,《關於開展2021年度企業債券本息兌付風險排查和存續期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日前正式印發。《通知》提出,對近期和2021年度企業債券本息兌付等風險進行全面系統排查,對已發行企業債券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壓實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屬地管理責任,強化主承銷商等中介機構風險排查責任,提高企業債券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和存續期管理水平。
《通知》將企業債風險排查放在了首要位置。《通知》要求,各省級發改委對轄區內近期到期特別是2020年底前到期、以及2021年企業債本息兌付等風險進行全面排查,掌握資金安排和風險狀況。具體來看,對排查後存在償債風險的企業債券,列爲重點關注對象,第一時間組成風險應對工作專班,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分管負責同志負責,制定應對方案,定期進行調度,及時協調發行人、主承銷商等開展風險處置,並派專人赴企業現場督導,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及時推動化解風險。對區域內已發生違約且尚未處置完畢的企業債券,加強與發行人、主承銷商、債權代理人、地方政府等各方的溝通協調,積極推進企業債券風險處置,維護債券持有人合法權益。
中誠信國際董事長、中國人民大學經濟研究所聯席副所長閆衍認爲,今年以來,爲應對疫情衝擊而實施的穩增長政策導致宏觀槓桿率有所攀升,債務風險進一步累積,今年下半年以來,隨着宏觀政策的調整,債券市場信用風險有所釋放。“2021年,隨着超常規政策陸續退出,信用風險或有所擡升,另外,上半年債券到期高峰將到來。防風險仍是明年的主要任務,市場各參與方應從各自的角度完善信用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加強信用風險甄別。”閆衍表示。
就下一步監管,《通知》也明確要求,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應充分發揮屬地管理優勢,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注重同金融監管部門的協調配合,切實擔負起屬地管理責任,通過項目篩查、風險排查、監督檢查等方式,紮實做好區域內企業債券存續期監管和風險防範處置工作。另外,《通知》要求主承銷商等中介機構要履職盡責,強化中介機構主辦人制度,嚴格把關,加強內控,切實提高申報材料質量,協助發行人做好信息披露等存續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