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正式與慶富解約 銀行團重申:損失不會增加
國防部今(13)日發佈新聞稿,正式函告慶富公司並點名5大主要事證,宣佈獵雷艦案解約。獵雷艦聯貸主辦行第一銀行今早隨即發佈聲明,強調在10月25日解約當時,已經預估可能損失金額爲125億:不論國防部是否與慶富解約,聯貸銀行團損失都不會增加。
一銀指出,銀行團已於106年10月25日宣告慶富公司違約,當時預估聯貸銀行團可能損失金額爲125億 ,不論國防部是否宣佈解約,不會增加聯貸銀行團損失,銀行團持續對借保戶起訴或聲請本票裁定,以取得執行名義,俾聲請法院強制執行、拍賣擔保物及假扣押物。
國防部指出,慶富公司因違反契約附加條款第十五條第一項第7款「有破產或其他重大情事,致無法繼續履約」,以及第8款「未依契約規定履約,自接獲書面通知起10日仍未改正」等規定,已達解約條件。
國防部進一步說明,慶富第三期預付款還款保證新臺幣24億餘元遭國防部沒收後,迄今未補正,且第一至三期預付款還款保證,迄今未依法令格式修訂,亦未辦理效期展延;此外,慶富公司涉嫌詐貸與違法增資,目前已由司法偵辦,另有建造(細部)規範書未完成、國內造艦廠房應於106年5月完工,迄今仍未開始興建等情事。
國防部強調,依法依約處理獵雷艦案,爲國軍一貫立場,而後續將針對第一、二期預付款還款保證金共48億餘元,以及履約保證金17億餘元立即進行沒收程序,並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刊登慶富公司爲停權廠商;另有關損失求償部分,亦將由海軍委任律師團精算後,循法律途徑向該公司提出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