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二女毒害同學 3萬和解破局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籲請大衆勿肉搜、泄個資。(嘉義市政府提供/廖素慧嘉市傳真)
嘉義市葉姓國二女生在何姓同學水壺注入稀釋硼砂「毒害」同學,案經警方以殺人未遂罪嫌移送少年法庭,法官審理認定葉生行爲不符殺人未遂罪要件,但行爲不當,裁定保護處分。何姓受害同學家長無法接受裁定結果,更不滿法官促雙方和解結案,強調對司法已沒有信心。
何姓被害學生家長說,訴諸司法是希望導正加害人心態及行爲,開庭時,法官卻一再說證據不足,但警方查到針筒、硼砂、同夥3名學生指認,還有羣組裡「要命的對話」,這些不是證據嗎?孩子身心飽受壓力,目前只想好好保護孩子,希望政府重視有害物品,應該比照菸害防制禁止販售給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
被害學生家長指出,加害女兒的葉生,被裁定保護處分,也沒有訓誡,無法接受。葉生的委任律師則說「這是同學間開玩笑,沒有要對方的命」。
嘉義地院法官兼發言人洪裕翔表示,法官調查後,認爲依現有證據不足認定葉生的行爲,符合殺人未遂要件,當庭向被害人解釋,但葉生行爲確實不當,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認定觸犯傷害未遂的「曝險行爲」,意即法律不允許的行爲,仍裁定保護處分,日後交由少年保護官輔導。
洪裕翔說,和解金是葉生的家長說只能負擔3萬元,不是法官提出。經法官勸諭,葉生家長願意提高和解金,但因差距過大而破局,法官告知被害人,雙方雖和解不成,日後仍可對加害人求償。
臺中榮總嘉義暨灣橋分院表示,硼砂俗稱「冰西」,是常見化工原料,連續或大量攝取會無法排解,造成食慾不振、消化不良,甚至會噁心嘔吐、循環系統障礙、休克,成人攝取約10至20公克、小孩5至6克、嬰兒2至3克就可能致命,國內嚴禁食品添加硼砂。